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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条例正式施行:科研仪器跨境免税通关,重塑深港科创设备生态

2026 年 3 月 1 日,《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下称《条例》)正式落地实施。作为全国首

2026 年 3 月 1 日,《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下称《条例》)正式落地实施。作为全国首个聚焦深港协同研发的专项法规,《条例》以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 为核心框架,系统性打通科研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研发样品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堵点,为科学仪器、精密检测、生命科学装备等领域带来制度型开放红利,加速跨境科研装备共享与高端仪器国产化进程。

《条例》明确构建特殊监管体系:深圳园区与香港之间为 “一线”,实施高度便利化通关;园区与内地其他关境区域为 “二线”,实施有效监管。在仪器设备与物资通关方面,政策突破力度空前: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业经 “一线” 进口自用科研设备、仪器零部件、实验耗材等,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覆盖清单包含 6 类 509 项科研物资,直接降低高端仪器采购成本 15%—30%。同时支持科研仪器、研发产品以专人携带等方式便捷进出区,区内设备自由流转、共享共用,大幅提升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效率。

人员跨境便利化与仪器设备高效流动形成协同。《条例》对备案人员提供便捷通关,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科研人员免签入境开展实验与设备调试,外国科研人才可办理口岸签证与长期多次居留许可。这一安排有效解决境外厂商技术支持、联合实验、设备校准等场景的跨境往来难题,补齐高端仪器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跨境短板。

在数据与资金配套上,《条例》支持建设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探索数据跨境负面清单,推动仪器运行数据、检测结果、研发模型等安全高效跨境传输;同时允许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境外科研资金便捷汇入,为联合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联合研发提供资金保障。

从行业视角看,本次政策落地将带来三重影响:一是降低跨境研发成本,加速生命科学、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的科研仪器更新迭代;二是推动深港仪器资源互通,促进跨境科研装备共享平台建设,缓解高端设备重复购置问题;三是为国产仪器 “走出去” 与国际技术 “引进来” 提供双向通道,助力高端仪器国产化提速。

随着河套深圳园区进入法治化、常态化运行,以仪器设备自由流动为牵引,深港科创协同将从项目合作走向生态融合,形成 “设备免税通关、人才便捷往来、数据安全流转、成果高效转化” 的闭环,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硬核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