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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3岁女子称遭欺骗强制住院43天 南通某精神卫生中心被指违规收治

近日,江苏南通23岁孙女士反映,称其于2023年6月被父母以欺骗手段诱至南通某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随后父母联合该院医护

近日,江苏南通23岁孙女士反映,称其于2023年6月被父母以欺骗手段诱至南通某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随后父母联合该院医护,再度以辅助检查为由将其骗至住院部九楼,直接关门锁控实施拘禁,在未达到《精神卫生法》强制医疗标准的情况下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3天,期间还遭遇医护人员多项不当对待。孙女士表示曾多次报警、投诉及起诉,但相关事宜并未得到实质处置,该医院官方答复则全盘否认违规行为,事件引发社会对精神科医疗规范与患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一、称被欺诈入院:违背本人意愿,涉嫌违反强制医疗法定条件

据孙女士陈述,2023年6月29日,她被父母谎称“常规问诊”带至南通某医院,完成基础检查后,医生单独与家属沟通二三十分钟,随即敲定强制住院方案。紧接着,该医院护士配合家属上演二次欺骗,以“上楼抽血做后续检查”为幌子,将毫无防备的孙女士带至住院部9楼病区,进门后立刻锁闭病区大门,彻底限制其人身自由,全程未征得孙女士本人任何同意。

孙女士承认自身存在幻觉、妄想症状,但明确表示**住院43天及住院前的任何一天,她无任何自伤伤痕也无任何自伤现象**,更未发生伤人行为、无任何危害他人的危险倾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仅对严重精神障碍且已发生或有伤害自身、他人危险的患者,方可实施非自愿住院。孙女士认为,医院仅凭家属片面陈述,在缺乏充分客观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将其收治,涉嫌违反法定收治条件。

该医院出具的履职答复书称,孙女士“符合非自愿住院标准”,由监护人签署告知书入院,诊断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但孙女士提供的出院记录显示,病史描述“胡言乱语3年余、行为冲动2月”与她的个人陈述存在明显出入。此外,孙女士称,院方未告知其享有申请再次诊断、鉴定的法定权利,她后续依照自身合法权益主动申请再次诊断和鉴定,均遭到院方拒绝。

二、陈述院内经历:称遭遇不当对待,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受到侵害

孙女士详细陈述了住院期间的经历,称多名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规范。

称遭遇暴力喂药、药物伤害与恶意恐吓。孙女士指称,原29病区一名江姓护士曾两次将掉落地面的药物强行让其服用,事发后该护士非但拒不承认、百般抵赖,还反咬一口称孙女士恶意诬陷;直至在公安施压下,该护士才不得已就此行为道歉。因服用药物后副作用极强,她出现浑身酥软无力、例假停经、身体发胖等不适,曾多次拒绝服药,蒋护士却不分青红皂白屡次恐吓,扬言不吃药就一辈子关在医院、永远出不了院,这番言语让她内心受到严重惊吓。此外,她因拒绝服用副作用较强的奥氮平,还被威胁采取强行鼻饲等方式;个人使用的眼药水、眼药膏被无故没收,导致结膜炎延误治疗。

称遭遇人身侵害与非法限制。孙女士称,外包物业人员龚某在带领其过程中有暴力钳制、拧捏等行为,致其身体受伤,并曾在电梯外向孙女士索要五万元,遭拒后强行拖拽;即便在病区内,龚某仍曾对其采取强制按压等不当行为。孙女士向现场辅警求助时,未被受理。

称隐私、自由被剥夺,日常起居遭严重干扰。孙女士表示,病房卫生间无门锁,如厕、洗澡时隐私完全暴露、毫无保障;医护人员每日非法搜查储物柜、床头柜,还对来访家属强制搜身,严重侵犯隐私。当时她刚从全天收手机改为一天限用2小时,超过时限便需上交,手机被强行收缴近一个月,彻底切断她与朋友的联系,娱乐、学习等正常活动也无法开展;家属搜身期间,她想要录像取证,被护士当场抢夺手机、厉声呵斥。她还曾因不叠被子、未按要求使用餐具等琐事,被多次威胁采取约束捆绑措施;43天住院期间,仅被允许参加一次前往其他楼栋的室内画画活动,其余时间均被禁锢在病区。除此之外,护士屡次玩忽职守,对同病房病友在作息时间大声吵闹的行为置之不理,严重干扰她正常休息、长期无法入睡。

孙女士还亲眼目击,同病房一名患者遭遇不当对待,被约束捆绑,随后被当众扒下裤子更换尿布,全程无遮挡、隐私尽失,人格尊严遭到严重践踏。

三、维权过程:称遇到诸多困难,行政司法渠道推进不顺

出院后,孙女士开始维权,但表示在行政、司法等层面遇到困难。

报警与投诉未达预期。孙女士多次报警,警方多次告知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未对部分线索立案调查;向卫健委提交投诉,但未能有效推进,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亦未取得实质结果,后续向江苏信访渠道反映情况,同样未能获得有效处理。

司法途径推进缓慢。孙女士在监护人同意下提起诉讼。首次提交材料后被法院退回,未说明具体理由;二次起诉立案后,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未有进展。

网络内容传播受限。孙女士在抖音平台发布的维权视频,起初获得流量后遭恶意压热度,被强行转为私密状态,其小号发布的内容亦被限制可见。

该医院在两次信访答复中均表示,未发现举报所涉及的关押、虐待、侵犯隐私、威胁恐吓、捆绑等行为,建议通过监护人走合法途径维权。据孙女士称,其持有的录音、聊天记录等材料显示,有涉事医生曾提及“绑人”相关言语;医院院长虽口头表示如有过错会承担责任,却明知该案可能因医院方面干预难以立案,即便顺利立案,患者也难以抗衡医院强大的法务团队、大概率无法胜诉,仍执意要求只有孙女士起诉胜诉后,才会兑现赔偿承诺,实则等同于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四、结语

孙女士表示,43天的住院经历对其心理造成巨大冲击,也对其身体造成了伤害。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权与人身权均受法律保护,其非自愿住院治疗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截至发稿,南通某医院、当地卫健委及司法部门两年多来至今未就孙女士举报的问题做出详细公开回应。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