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济南市天桥区北湖片区启动整体征地拆迁改造工作。由于初期部分村民对拆迁安置政策存在不同看法,拆迁进度一度较为缓慢。为推进改造工作,北湖片区指挥部、北园街道办事处及所辖村居在原有安置补偿政策基础上,推出了包括合并小产权房(将直系亲属房产合并一处,腾出房屋由村属公司回购等相关操作)、附件 4(为户已迁出的非集体组织成员亲属提供一定面积安置)等相关配套措施。据悉,当时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均由居委会统一提供版本、填写内容及日期,涉及直系亲属房产合并等操作的,由村民签字确认,相关流程均经过公示及各级部门审计。
2018 年,水屯村委会向每户村民收取 1 万元过户费并开具收据后,将拆迁补偿款足额发放至村民账户。据了解,当时采用类似方式享受相关安置政策的水屯村村民约有二百多户近千人,北园街道办事处下辖的杨庄、黄桥、沃庄等六七个村居,也有近千户约几千人按相关流程完成拆迁安置。
2021 年 2 月 23 日,相关督察部门的电话回访录音显示,在案件立案初期,已知晓水屯村多名村民采用与涉案村民相同的方式签约搬迁。针对为何仅对部分村民以诈骗罪立案调查、未开展全面核查的疑问,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问题考虑欠妥,暂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另据济南中院相关负责人接访时的录音内容,二审法院在审查系列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认定方面存在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并已向基层法院及相关侦查单位反馈了相关意见。
改造进程:政策与执行的时间脉络2014 年 2 月,天桥区成立北湖片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部,全面统筹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工作;同年 8 月,相关部门发布征收冻结通知,明确征收范围为东至七一路、西至生产路、南至北园大街、北至滨河南路,冻结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13 日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冻结期间禁止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同时对户口迁入、分户等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法定情形除外)。

(成立现场指挥部,居民提供)

(确定冻结范围,居民提供)
根据济南市 2014 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城中村改造需统筹落实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措施,并完成清产核资等前置程序。然而,北湖片区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与补偿安置公告直至 2020 年 10 月才正式发布。其中,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多个地块,补偿安置公告明确补偿标准为 20.5 万元 / 亩,采用货币补偿与社保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从 2014 年拆迁冻结到 2020 年相关公告发布,这 6 年的时间差,成为后续相关争议产生的重要背景。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居民提供)

(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居民提供)
核心争议:补偿标准与程序合规性引关注补偿安置标准存分歧部分村民认为,其房屋所在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范围,依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执行。但实际执行的补偿方案与市场价值存在差距,且村民认为该补偿方案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撑。
前置程序落实情况受质疑按照城中村改造相关规定,改造项目应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就业扶持等配套措施,同时完成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份改制及相关审批备案手续。但部分村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查询相关信息时发现,天桥区政府及相关指挥部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完整履行上述程序,部分申请公开的信息被答复 “非本单位制作和保存” 或 “不存在”,这让村民对拆迁安置方案的执行规范性及补偿安置的合法性产生疑问。


(信息公开告知书,居民提供)
特殊群体补偿及政策执行一致性引发讨论村民提出,改造过程中针对集体组织成员与非集体组织成员的无证房屋回购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应具备相应的批复文件,但相关信息未予公开,导致村民对补偿的公正性存在疑虑。此外,多位村民反映,片区内曾存在 “合并小产权房”“附件 4” 等口头执行的配套措施,这些措施在推进搬迁工作中被广泛应用,但未形成正式书面文件。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村民因相关房屋买卖及安置操作被认定涉嫌诈骗,而另有包括部分村干部及其亲属在内的众多村民采用相同方式完成安置却未被追究相关责任,这一差异引发了村民对相关处理结果一致性的疑问。
司法与行政进程:多方诉求推进中围绕上述争议,部分村民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表达诉求。2021 年至 2022 年,荆桂林等人多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规划文件、改造手续、补偿方案等关键信息,相关部门分别作出了信息公开告知或不予公开的答复。对于部分答复结果,村民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公开告知书,居民提供)
在刑事领域,荆某强、荆某波、任某江、朱某利等四位村民因拆迁过程中的房屋买卖行为被以诈骗罪定罪判刑,刑期均在十年左右。四位村民及其家属均提起上诉,辩称相关房屋买卖行为是在村委会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且相关合同为房屋拆迁后签署,所有流程均经过公示及审计,并非个人诈骗行为。上诉人同时提出,涉案相关安置措施在片区内普遍执行,操作方式由相关村居工作人员宣传推广,众多村民均按此方式办理,却出现截然不同的法律处理结果,对此难以理解。


(判决书,居民提供)

(拆迁现场,居民提供)
2024 年 11 月,荆桂林等三人申请对拆迁安置补偿情况进行审计,相关审计单位以 “审计机关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工作,不依个人申请开展审计” 为由拒绝,省级相关审计复议部门也因管辖问题未受理,相关诉讼仍在推进中。此外,村民向监察、相关侦查等部门反映的部分事项,目前仍处于调查或未立案状态。
相关部门回应:各执一词待厘清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称,北湖片区已纳入城市规划,相关征地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局在答复中表示,经核实,村民反映的区域由天桥区北湖片区开发工作现场指挥部和北园街道办事处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拆迁,2020 年 10 月 19 日济南市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工作严格履行了发布征收启动公告、调查登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组卷报批、批后公告等法定程序,不存在违法征地情况。
相关督察部门在回访中证实,水屯村多名村民拆迁时均按村委会实施的相关房产合并政策签约,仅对部分居民单独立案确实存在考虑不周的情况,因涉及人员较多,需上报统筹处理。济南中院相关负责人在信访答复时表示,审查案件后发现周边村居也存在同类情况,已向基层法院、相关侦查单位反馈,提醒核查相关人员行为,但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答复。
针对部分村民举报的杨某新、闫某忠等村干部及其家属涉嫌诈骗的问题,相关侦查部门于 2021 年 10 月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尚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进展较为缓慢。
此外,荆桂林等三人曾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要求其依法行使监督权力。该上级主管部门为此下发相关督办文件并提交至相关法院,后荆桂林等人申请撤诉。之后,三人向省市相关部门申请公开督办文件落实情况及案件处理结果,相关部门以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答复。
目前,北湖片区改造已基本完成拆迁,但相关争议尚未完全化解。村民的核心诉求集中在希望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明确改造程序的合规性、推动同类情况得到一致处理等方面。后续事件进展,仍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