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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套路】相亲3天开口25万?32岁工程男8个月狂转12万!法院判决书曝光:这钱必须一分不少退回来!

前言掏心窝子说,现在网上相亲找对象,你是不是也怕遇到那种只谈钱、不谈感情的人?32岁的张三就真碰上了!在相亲群认识个姑娘

前言

掏心窝子说,现在网上相亲找对象,你是不是也怕遇到那种只谈钱、不谈感情的人?

32岁的张三就真碰上了!在相亲群认识个姑娘,聊了不到三天,对方就直接开口要25万“结婚诚意金”。张三一心奔着结婚去,前前后后转了12万多,结果大半年过去,居然连面都没见着!人财两空后,他彻底傻眼。

这事儿闹上法院,判决结果大快人心:这根本不是赠与,就是借婚姻索财!12万块钱,女方必须一分不少全退回来!

法官为啥这么判?律师又总结了哪些一看就懂的“骗钱信号”?这篇文章给你掰扯得明明白白,帮你避坑,别再傻傻掏钱了!

一、初识:相亲群里的“结婚诚意金”

2023年6月的某个周末,32岁的张三正对着电脑处理报表,某省会城市微信相亲群的提示音突然弹了出来。作为一家建材公司的销售主管,他常年跑工地,恋爱的事一拖再拖,父母催得紧,只好托朋友拉进了几个本地相亲群。

“你好,我是柳如烟,看你资料说想找奔着结婚去的,我也是。”对话框里跳出一行字,头像是个穿着浅色连衣裙的女生,背景是咖啡馆,看着温和又大方。张三心头一热,赶紧回复:“对,我这边没什么恋爱心思,就想踏实找个人过日子。”

两人聊了不到三天,柳如烟主动提起了“未来规划”。“我之前处过一个对象,到谈婚论嫁了连房租都不肯帮衬,太没诚意了。”她话锋一转,“要是咱们想往结婚走,得先说好,领证前你得准备25万,算是婚后生活的底子,也让我心里有底。”

张三愣了愣。25万不是小数,但他想着自己有15万存款,再找姐姐借点也能凑够,况且柳如烟说得实在,“奔着结婚去”的态度正合他意。“行,我能理解,诚意肯定有。”他回了消息,心里已经开始盘算凑钱的事。

就这么着,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只是张三没多想,柳如烟既没提见面,也没问他的生活细节,只在他答应25万的当天,主动发了张自拍照,说“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二、异地恋:只谈钱的“微信情侣”

张三在城郊跑业务,柳如烟说自己在市中心做行政,两人隔着二十多公里,却从没见过面。“我最近忙项目,天天加班到十点,等忙完这阵咱们约饭。”柳如烟每次都这么说,张三信了——毕竟“奔着结婚去”的人,总不会拿工作开玩笑。

真正的“互动”,从柳如烟的第一条转账请求开始。

7月初的一个晚上,张三刚收工回到出租屋,柳如烟的消息就来了:“房东催房租了,这个月绩效还没发,你先转3000过来应急,等发工资我还你。”张三没犹豫,立马转了钱。可之后柳如烟再也没提“还钱”的事,反而隔三岔五就有新的“需求”。

“我妈生日,想给她买个金镯子,差5000块,你先帮我垫下?”“公司团建要AA,我手头紧,转2000过来呗。”“天太热了,想买个空调,你先给我转4000,就当提前给我的结婚礼物。”

每次要钱的理由都不一样,但语气都透着“理所当然”。张三一开始没觉得不对劲,想着“以后是夫妻,钱不分你我”,可次数多了,他心里渐渐犯嘀咕。有次他主动约柳如烟视频,柳如烟直接拒了,回了句“在开会”,可半小时后又发来消息:“刚才看上个项链,打折完3800,你给我转下?”

张三的朋友赵四劝过他:“你俩连面都没见,她天天找你要钱,这不对劲啊。”张三当时还护着:“她不是那种人,就是最近手头确实紧,再说人家都答应跟我结婚了。”他甚至主动提出要送柳如烟一部新手机,柳如烟却拒绝了:“不用麻烦,你直接转5000块给我,我自己去买就行。”

从2023年6月到2024年2月,张三前前后后转了12万3000多。他特意建了个Excel表格,每笔转账都记着——不是小气,是想着以后结婚了,这些“开销”也算两人共同的付出。可柳如烟从没回过他任何礼物,哪怕是他生日那天,也只说了句“生日快乐”,连个小红包都没有。

更让张三不安的是,除了要钱,柳如烟几乎不跟他聊别的。他说工地上的趣事,柳如烟回“哦”;他说想看看她住的地方,柳如烟说“乱得很,等收拾好了再说”;他提了好几次“什么时候见个面,我请你吃顿饭”,柳如烟总能找出理由推脱:“加班”“感冒了”“闺蜜来了”。

有一次,张三实在忍不住,在微信上问:“咱们处了大半年,连面都没见过,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想跟我结婚?”柳如烟隔了两个小时才回复:“你这是什么意思?觉得我骗你钱?不想处就直说,别耽误我。”

张三赶紧道歉,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他安慰自己:“可能她就是性格内向,等25万凑够了,领了证就好了。”

三、破裂:“给够钱才领证”的最后一根稻草

2024年2月,张三终于凑够了剩下的13万,兴冲冲地给柳如烟发消息:“25万凑齐了,咱们这周约个时间去领证吧?我把户口本都准备好了。”

这次,柳如烟回复得很快:“急什么?我最近在考驾照,没时间。”“那下周呢?我随时有空。”“再说吧,等我驾照考完。”

张三没再多问,可接下来的几天,他发现柳如烟开始不接他电话了。微信消息要隔半天才能收到回复,内容不是“在练车”就是“累了想睡觉”。

元宵节那天,张三买了束花,按照柳如烟之前给的大概地址找了过去,那是个老旧小区,他在门口等了三个小时,发消息问“你在家吗?我在你小区门口”,柳如烟却回:“我在外地走亲戚,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张三盯着手机屏幕,突然觉得浑身发冷。他想起赵四说的话,想起那12万的转账记录,想起柳如烟每次只谈钱的聊天记录——他第一次怀疑,这场“恋爱”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局。

他拨通了柳如烟的电话,这次终于通了。“柳如烟,你到底想不想结婚?要是不想,就把我给你的钱还我。”张三的声音都在抖。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传来柳如烟不耐烦的声音:“我说了等我驾照考完!再说,25万你不是还没给够吗?当初说好的领证前给25万,你现在只给了12万多,给够钱才领证,这不是早就说好了的?”

“给够钱才领证?”张三愣住了,“我以为那12万是先花的,剩下的领证当天给……你从头到尾都是在要钱?”

“你这话太难听了。”柳如烟的语气硬了起来,“不想给就别给,没人逼你。”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再打过去,已经是忙音。微信消息被拒收,朋友圈也看不到了——柳如烟把他拉黑了。

张三坐在小区门口的台阶上,手里的花慢慢蔫了。他掏出手机,翻着那些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越看越心凉。那天晚上,他找赵四喝了一夜酒,赵四拍着他的肩膀说:“别傻了,这就是借结婚的名义骗钱,赶紧起诉要回来。”

第二天一早,张三揣着所有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截图,找到了律所的宋嘉文律师。宋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并审核证据后指出:“本案中,柳如烟以结婚为条件多次索要钱款,却始终拒绝见面、回避实质交往,这已明显超出正常恋爱中互赠礼物的范畴。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打着结婚旗号要钱、却压根没想真结婚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法院基本会支持返还。”

此时张三提出了关键疑问——“我只知道她叫柳如烟,有她的微信号和收款银行卡号,没有身份证号这些信息,法院能立案吗?”宋律师解释,这是这类纠纷的常见问题,只要有明确线索就能通过合法途径补全信息:

首先,你保留的微信转账记录是关键,可先从微信支付账单导出加盖电子公章的交易明细,上面能显示对方实名认证的姓氏及部分身份证号,结合聊天记录里的“柳如烟”这个名字,能形成初步身份线索;

其次,律师可持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向腾讯公司调取该微信号的完整实名认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和户籍地址等核心内容,但现实中调查令不是随便就能拿到,法院会审查证据是否充分、申请理由是否正当,而且平台处理可能需要一两周,期间对方可能转移财产——所以越快行动越好;

另外,你手里的银行卡收款记录,也能作为辅助线索,通过法院协助调查函向银行核实开户人信息,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四、庭审:赠与还是索财?微信记录成关键

在宋嘉文律师的协助下,张三于2024年3月初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宋律师已凭张三提供的微信号、转账记录等线索,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顺利从腾讯公司调取到柳如烟的完整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据此完善了起诉状中的被告信息,满足了立案要求。由于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排期紧张,案件直至2024年5月才首次开庭。

2024年5月,张三诉柳如烟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区法院开庭。

法庭上,柳如烟穿着一身深色西装,显得很镇定。“这些钱都是张三自愿赠与我的,”她对着法官说,“我们是恋爱关系,他主动给我转钱买东西、交房租,都是为了增进感情,现在他自己要分手,凭什么让我还钱?”

宋嘉文律师立刻反驳:“法官,这根本不是自愿赠与!原告张三之所以转钱,是因为被告柳如烟以结婚为诱饵,明确提出‘领证前需支付25万’的要求,原告是基于结婚的期待才一次次付款。”

他当庭提交了两组关键证据:第一组是两人初识时的微信聊天记录,清晰显示柳如烟提出“25万诚意金”后,张三才同意建立恋爱关系;第二组是所有转账对应的聊天记录,每笔转账前,柳如烟都以“房租”“买首饰”等理由主动索求,且转账后便减少联系,从未有过感情交流内容。

“被告声称是恋爱关系,却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从未与原告见面,从未回赠任何财物,甚至主动联系原告的唯一目的就是要钱。更关键的是,她索财的理由都打着‘结婚’‘未来生活’的旗号,比如‘结婚礼物’‘婚后生活底子’,这明显是把钱和结婚绑在一起要的。”宋嘉文律师看向柳如烟,“请问柳女士,你所谓的‘恋爱’,除了要这些和结婚挂钩的钱,还有哪些体现感情的行为?”

柳如烟脸色变了变,支支吾吾地说:“我们异地,平时忙,没来得及见面……再说,谈恋爱男方给女方花钱不是应该的吗?”

“‘应该的’前提是自愿且基于感情,而不是以结婚为条件的索取。”法官打断了她,翻阅着卷宗里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精神,如果给钱是因为对方承诺结婚,最后婚没结成,这笔钱就该退。简单说,张三要不是冲着结婚,根本不会给你转这么多钱。”

法官顿了顿,继续说:“本案里,张三给的12万多虽然没直接叫‘彩礼’,但结合柳如烟一开始提的‘25万婚前钱’、说好了要结婚、还一次次主动要钱这些事,能肯定这些钱是因为要结婚才给的。柳如烟这其实是拿结婚当幌子要钱,跟正常恋爱里主动送点小礼物完全不是一回事。”

听到“拿结婚当幌子要钱”几个字,柳如烟的肩膀垮了下来。她想说什么,却最终没开口。

休庭时,张三在走廊里碰到了柳如烟,他忍不住问:“你从一开始就没想跟我结婚,对吗?”柳如烟避开他的目光,快步走了。

五、判决:12万全额返还,袁律师解读“赠与vs索财”

由于证据清晰、事实明确,法院于2024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均未在15日上诉期内上诉,判决已生效):判令柳如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三返还全部123000元。

拿到判决书那天,张三给宋嘉文律师发了条消息:“谢谢宋律师,钱能不能要回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总算搞清楚了,不是我傻,是她太骗了。”

很多人会问:“恋爱中给对方花的钱,分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区分“自愿赠与”和“借婚姻索取财物”。

从法律上讲,自愿赠与是男女双方为增进感情,主动、无偿给付对方财物,比如情人节送的鲜花、生日买的蛋糕,这类财物价值不大,且是双方感情交流的体现,即便后来没结婚,一般也不用返还。

但借婚姻索取财物不一样,它有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一方以结婚为“诱饵”,目的是获取财物;

二是给付方是因为想结婚才被迫给钱,不是单纯出于感情;

三是索取方通常只谈钱、不谈感情,甚至回避实际接触。

这里要特别说一下,这和“彩礼”不是一回事:这与传统“彩礼”并非绝对割裂,彩礼通常是按当地老规矩被动给的钱,而借婚姻索取财物是主动拿结婚当理由要钱。不过现实中法院会更看重实质:如果钱是冲着结婚才给的,不管叫彩礼还是‘诚意金’,只要最后婚没结成,基本都能主张返还。

就像本案中的柳如烟,她与张三建立关系的前提是“25万款项”,联系的核心是“索要钱款”,对感情本身毫无投入,这显然符合“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定性。

从法院判案的实际情况看,张三能赢,关键不是12万的金额有多大,而是两组证据形成了“闭环”:

一是刚认识时就说要25万才结婚的聊天记录,证明了“给钱是为了结婚”这个大前提;

二是每次转账前柳如烟都提结婚相关的要钱理由,证明了每笔钱都和结婚挂钩。但实践中很多案子败诉,就是因为只有干巴巴的转账记录,聊天里没提‘结婚’二字——所以务必在转账时备注‘用于结婚筹备’,或者事后在微信里补一句‘这钱是为咱俩领证准备的’,把因果关系钉死。

可能有人会说:“单笔钱不多,加起来才够立案标准,算不算索财?”

答案是肯定的。法律从没规定“借婚姻索取财物”必须是单笔大额款项,只要是基于结婚承诺一次次要钱,加起来数额不小,就可能被认定为结婚相关的钱,应当返还。

本案中12万余元虽由多笔小额转账构成,但结合全案事实,法院仍支持了全额返还,就是这个道理。

律师特别提醒:

若柳如烟未按判决还钱,张三须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超期法院将不再支持。但执行才是大难关:如果对方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就算上了失信名单,钱也要不回来。所以最好在起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提前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或房产,防止她转移财产。

尾声:结婚不是“卖货”,诚意不该用金钱衡量

张三后来拿回了这笔钱,虽然过程折腾,但他说“吃一堑长一智”。现在他还是在相亲,但再也不会因为“奔着结婚去”就轻易掏钱——他学会了先了解对方的为人,学会了区分“诚意”和“索取”。

而柳如烟,因为这笔判决,不仅要返还钱款,还在征信系统留下了执行记录。据说她后来又在相亲群里活跃过,但没人再愿意跟她深交。

作为处理过百起婚约纠纷的律师,想提醒大家:真正的结婚诚意从不是“先给钱再见面”,而是愿意和你共享生活细节、正视彼此的需求,是哪怕不说“诚意金”,也会主动规划两个人的未来。那些把结婚当成“卖货”,把感情当成“索财工具”的人,最终只会输掉别人的信任,甚至触犯法律。毕竟,法律能帮人要回钱款,却换不回被辜负的期待和浪费的时间。

【风险提示】

本案根据真实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改编,人物姓名均为化名,部分情节已作文学化处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地域实务差异提醒】

不同地方的法院判这类案子,尺度会有点不一样。例如江苏某些法院对双方未实际见面的婚恋转账支持返还的概率较高,而江西、福建等地可能更侧重考察是否符合当地彩礼习俗。

不确定当地规矩的,最好找当地律师问清楚。

证据固化是关键:恋爱期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尤其是涉及“结婚”“彩礼”“诚意金”等表述的内容、录音录像等,务必按下面的步骤保存好:

微信聊天记录:打开微信,依次点“我→设置→聊天→聊天记录备份与迁移”,把记录备份到电脑上再打印出来,一定要在打印件上注明“这是从张三微信,微信号XXX导出的聊天记录”——但光备份不够,最好再去公证处做电子证据存证,否则对方当庭否认聊天真实性,法官可能不采信。

转账凭证:从手机银行APP里导出转账流水,每笔流水旁边都标注清楚“对应2023年7月5日柳如烟要房租的聊天记录”,形成交叉印证。

律师补充提醒:如果聊天记录里只说了要钱,没提结婚的事,得赶紧补证据:转账时备注“婚前备用金”“领证准备金”,或者在后续聊天里说清楚“这钱是为了咱们结婚准备的”,把钱和结婚的关系连上。

死守诉讼时效:这种因为结婚给了钱最后没结成的案子,要在双方说清楚不结婚那天起3年内起诉,比如对方拉黑你或明确拒绝结婚之日算起,过了3年再告,可能就赢不了了。

针对“没有被告身份信息无法立案”的常见问题,额外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想着找非法渠道买信息,这会触犯法律。合法途径主要有三种:

一是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但法院审查很严,你得提供足够线索证明立案必要性;

二是先凭已知的姓名、大致住址等模糊信息尝试立案,法院若以信息不全退回,可申请出具协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询;

三是若怀疑涉及诈骗,先报警,由警方调取身份信息后再转民事诉讼。

警惕“异常索财”信号:如对方频繁以各种理由要钱、回避见面或视频、从来不给你买礼物也不关心你的生活,一定要提高警惕,别再给钱了,赶紧止损。

最后要提醒的是,要是发现对方有借结婚要钱的苗头,别犹豫,第一时间找律师帮忙固定证据。重点要理清楚“对方说要结婚”和“对方找你要钱”的对应记录,比如哪次说要结婚,哪次就跟着要钱,这是打官司能不能赢的关键。

千万别因为“怕伤和气”或者觉得“再等等说不定能成”就拖着,越拖越容易丢证据,到时候想维权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