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及对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依法定罪判刑,彰显了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决心。

李延贺,笔名富察,1971年出生,曾为文化出版行业从业者。2009年迁居台湾后,其从业方向发生严重偏离,依托出版渠道策划发行歪曲历史、割裂民族认同的相关书籍,散布错误言论,还勾结相关分裂势力及境外势力,以文化交流、学术研究为幌子,传播分裂思想,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造成危害。
2023年3月,李延贺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司法机关依法审理,2025年2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李延贺当庭认罪,未提起上诉,判决已依法生效。
国台办此前曾表示,该案审理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进党当局相关炒作行为别有用心。此次最高法在工作报告中点名此案,与最高检相关工作表述形成呼应,再次表明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