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者理应付出代价
这个事,就是一句话,
逮着一头老实羊往死里杀,过了,才翻车。
男同学确实是个怂人,给人写道歉信还抬头写姐姐、学姐呢。 让写什么就写什么。这个开局,直接让自己19岁的人生天崩开局了。
本来这个事也结束了,
女方也已经研究生毕业拿到法考、还顺利读博了。
男方背着处分和剧烈网暴、全家被网暴,外加恶名,得了严重抑郁,乃至要进精神病院。
过罚相抵,哪怕这个19岁的男生真的是昏了头,偷摸在桌子底下边看书边打飞机,被惩罚到这个地步,也够了。何况他确确实实患有长期严重湿疹,特应性皮炎,99%概率是控制不住挠痒痒。
女方却还是要再起诉,这是打算挟裹汹汹舆情,用司法判决将当事人锁死在终身耻辱柱上。并扬言要刑诉在网络上为自己的儿子辩白的男方母亲。
男方家庭还是有些能耐的,一是事件发生后立即搜集保存所有证据,如警方、校方当时的反馈。
最重要的是五位皮肤科/泌尿科专家观看女方提供的“自慰视频”的鉴定。一致认为,从动作、节奏、神态等应该是是在皮肤病发作时隔裤子挠痒痒而非打飞机。
今天看到的这个司法结果,
背后是多少的暗流涌动、多少的努力呢?
有近年来公众经历了多次重大反转热点事件后、舆论普遍厌恶诬告式诉讼、诬告式炒作的大背景。
也有男方家庭拼死拼活反击的结果。
男方家倘若真的是乡村农民,又或生性懦弱,父母没啥文化,也请不起厉害的律师,更想不到找专家鉴定呢?
他搭进去一生,就白白搭进去了?
所有的人和事,都不能也不应这样赶尽杀绝。
而这么做事的人,如果一直都有无须付出任何代价,
请相信,司法和普通人,还将继续付出代价。[允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