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毁三观!”上海,一女子已婚已育,却在网上假扮“98年单身美女”,把痴情男友

洋仔说法 2025-07-31 11:15:24

“真是毁三观!”上海,一女子已婚已育,却在网上假扮“98年单身美女”,把痴情男友耍得团团转,五年间骗走他55万工资和车贷。离谱的是,女子的丈夫全程配合“演戏”,给酒店幽会的男友送贴身衣物,还以“大舅哥”身份接站陪吃饭。戏还没完,女子转头又盯上闺蜜,骗来对方支付宝密码,三年悄摸转光闺蜜17万工资,卡里最后只剩10块钱,直到闺蜜丈夫察觉报警,这场涉及情人、丈夫、闺蜜的连环骗局才彻底露馅。而钱呢?早被女子网购、吃喝、还网贷花得一干二净。   据光明网7月30日报道,近日,嘉定区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一起丈夫配合妻子出轨演戏诈骗男友、盗窃闺蜜的案件。   93年出生的李丽(化名),已是两个男孩的母亲,却在社交平台摇身变为“98年单身讲解员”,与陌生男子萧冰(化名)恋爱。   2019年底,新婚没多久的李丽(化名)就在社交软件上结识了萧冰。 屏幕那头的她,年龄从93年悄然改为98年,身份是某博物馆的讲解员,家世优渥,单身可期,彼时李丽已经有两个孩子。 萧冰不知情,迅速坠入情网,深信不疑。   尽管一年只见两三次面,萧冰却将每月近万元工资悉数转给李丽,大部分款项却用于挥霍。 五年间,55万余元流入李丽口袋,萧冰甚至为她的车贷还款。   更荒诞的,丈夫冯飞骏(化名)不仅默许妻子的双重生活,更化身“大舅哥”,为妻子的情人萧冰送换洗衣物、接站陪饭。  萧冰首次来沪,李丽让丈夫送衣物至酒店,他照做,此后每年接站陪饭,他自称李丽“哥哥”,在“情敌”面前谈笑风生。   “她让拿东西我就拿,只要她每天回家,孩子有妈就行。”冯飞骏的供述平静得惊人。这份麻木的纵容,成为骗局持续五年的关键支柱。   2021年,李丽在工厂结识同事李佳梦(化名),频繁的逛街喝酒让两人情同姐妹,李佳梦甚至对“闺蜜”言听计从,李丽以“教投资”为名,轻松获取了她的支付宝账号密码。   此后三年,李丽通过网约车接送李佳梦至家中,蚂蚁搬家式转账17万元工资。直至房东催租,李佳梦才发现卡内仅剩10元。   2024年初,李佳梦丈夫发现妻子积蓄神秘消失,立刻报警。   报警后,警方锁定李丽,调查银行流水时,前一受害人萧冰才浮出水面。至此,李丽五年间织就的双重骗局轰然崩塌。   55万男友存款,17万闺蜜工资,均被李丽用于网购、吃喝及填网贷窟窿。   “具体欠多少?记不清了。”她的供词轻描淡写。   有人说,李丽从男友萧冰手里拿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顶多算是情债,怎么能是诈骗呢?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上海地区,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定为5千元、5万元、50万元。   李丽虚构年龄、婚姻状况、职业身份,使萧冰陷入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涉嫌诈骗罪,持续五年的骗局,数额高达55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人说,李丽的丈夫冯飞骏的操作着实看不懂,只是因为窝 囊将就过日子呢,还是为了共同欺骗妻子男友获取财物?   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冯飞骏明确知晓妻子已婚身份下冒充单身诈骗萧冰钱财,仍扮演“大舅哥”角色,配合向萧冰送衣物至酒店,服务于李丽与萧冰的线下约会,为其“单身”人设提供便利和掩护。   而冒充“哥哥”接站、陪饭,以亲属身份出现并互动,强力佐证了李丽的单身谎言,极大增强了欺骗性,使萧冰更深信不疑。   冯飞骏属于为李丽诈骗提供实质性帮助,已经属于犯罪帮凶,涉嫌诈骗罪共犯,将面临刑事追责。   有人说,李丽骗取闺蜜李佳梦的支付宝密码转走17万,为何定盗窃而非诈骗?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李丽以“教投资”为名骗取了李佳梦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后续长达三年的转账操作,李佳梦均完全不知情,钱是在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转走的。   李丽的行为本质是利用已骗得的密码,秘密登录账户实施转账,李佳梦从未基于任何认识做出过“同意转账17万给李丽”的意思表示或操作,钱是被“偷走”的,不是“骗来”的。   因此,李丽转走17万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且数额巨大,量刑区间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结果是,检察院将会以盗窃罪、诈骗罪对李丽提起公诉,其丈夫冯飞骏则是诈骗共犯。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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