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女房东将房子租给一对恋人,不料,却遭遇了“租霸”。这对恋人先是拖欠房租一年半,经法院调解,限期搬离,却遭到这对恋人无视,继续霸占着。执行法官破门时,屋内垃圾堆积如山,阳台悬挂两排风干狗皮,场面惨不忍睹。女房东换新锁后,这对恋人竟公然撬锁,重新入住,更有非法偷接公共用电、室内虐杀犬只等行为。报警后,女租客哭诉:"男友威胁打我,不敢搬,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干的"。女房东手握胜诉调解书,却眼睁睁看着法律文书在生锈的锁孔前失效,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2025年7月31日,大风新闻报道了一起租客强行霸占房子多年而房东手握生效法律文书却拿他们毫无办法的案件,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7年,林女士(化名)通过中介将名下200余平方米的顶楼复式出租。 签约时,一位自称王霞(化名)的女子,手持男友陈刚(化名)的身份证,签下了那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个月800元。 起初几年,租金虽偶有拖延,尚能维持。 2021年7月,双方协商将月租金从800元调整至1100元。 2024年1月1日,租金缴纳戛然而止,林女士多次催缴,陈刚、王霞二人置若罔闻。 让邻居不堪其扰的是,房内持续传出扰民的犬吠,楼下住户的天花板也出现不明原因的渗水。 林女士上门查看,王霞轻描淡写:“养着玩的,没几条狗”,漏水则是“卫生间防水问题,会处理”。 但是,王霞转身就把自己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问题依旧存在,而租金更是一分不交,拖欠如山。 林女士投诉无门,只好诉诸法律,将王霞和陈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欠付租金,限期退房。 2024年10月29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并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租赁关系于当日解除,陈刚须在2024年11月15日前搬离腾房,逾期则按每日200元支付违约金,并分两期支付拖欠的租金1.45万元及可能的逾期利息。 林女士本以为事情到底结束,只要等到王霞两人搬走、付清债务就可以了。 然而,陈刚和王霞对这份盖着法院红印的调解书视若无睹,几个月过去,他们依然牢牢占据着房子,分文未付。 无奈,林女士继续求助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25年3月31日,法院发出强硬的迁出公告,限期至4月15日,而陈刚依然故我。 5月中旬,法院联合汉城公证处采取行动。敲门无应后,开锁人员强制破门。 门内场景在场人员窒息,上下两层空间沦为巨型垃圾场,污秽满地,垃圾堆积如山。更触目惊心的是,阳台上赫然悬挂着两排风干的狗皮,刺鼻的恶臭让进入者不得不紧捂口鼻。 物业人员透露,该户因长期欠费,水电已被切断近两年。 屋内只有王霞一人,她声称陈刚“跑了”,屋内的物品属于她,承诺次日清理狗只,20天内腾房。 执行笔录载明,房内物品及狗由林女士暂时保管,若王霞逾期不清理,视为放弃。 当天,如释重负的林女士更换了新锁。 林女士的安心仅维持了极短时间,这对租客竟胆大包天地撬掉了法院执行后新换的门锁,重新装上自己的锁,再次堂而皇之地住了回去! 2025年7月30日,林女士找到记者及民警再次上门,门内犬吠不止,一根电线从公共电表箱非法接入屋内。 王霞隔着门缝哭诉:“我也是受害者!陈刚穷凶极恶,我搬出来他就打我!” 她自称打零工维生,无处可去,无钱租房,承诺日后还钱,还把一切事情都指控是陈刚所为。 目前,林女士再次放弃调解,准备通过法律去解决。 根据《执行规定》第2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经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属于生效法律文书,具有法律强制力,依法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民事调解书》已合法解除租赁合同,并明确了陈刚的搬离义务及违约责任。陈、王二人拒不履行,已构成违法,林女士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租客王霞及陈刚在法院执行后,公然撬锁重新强占房屋,性质极其恶劣,其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租客王霞及陈刚与林女士的租赁合同已解除,无权再继续占有房子,其在搬离后,继续进入霸占,未经林女士同意,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而其违反了生效调解书的内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符合拒执罪,依法可以择一重处。 林女士应立即整理证据,如调解书、执行笔录、换锁记录、撬锁证据、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控告陈刚、王霞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这是目前打破僵局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对此,大家怎么看?
西安,一女房东将房子租给一对恋人,不料,却遭遇了“租霸”。这对恋人先是拖欠房租一
洋仔说法
2025-07-31 15:19:16
0
阅读: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