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不应该学法学,她太适合学表演了,也许她连学都不用学,感觉她的表演天赋是与生俱来的,看看这两段文字就知道她有多会演了。 前脚暗示法官自己情绪要崩溃了,先给自己设定成可怜人,还提到自己吃药了还是加倍的药量,吃药是为了控制自己不然会做傻事,就希望判快点,哪怕败诉都无所谓。 她提到这不是威胁,她只是想判快点。嘴上说这不是威胁,实际前面的的话就是给对方施加压力。 还没有判,情绪就开始崩溃了,又是吃药,又提到了刀,对方看到还没有判就这样了,那肯定要考虑要是判她败诉她会不会做傻事呢。 再看看几日后她写的小作文,文中尽显她对这个案件的期待,她是在拿这个案件练手,她说她想打这个官司,她想把对方的妈妈送进去。 她还提到会给法院找点事做,还会催催他们的进度,这里的催进度是不是就是她前面的那段表演,这个人做事有点不择手段,让人担心的是她还是学法的。 从她这两段文字根本看不出她是个学法的,她为了能达到目地甚至暗示法官自己会因为这个案件做出傻事,真不敢想象这样的学法者步入社会后会带来什么。
杨某某不应该学法学,她太适合学表演了,也许她连学都不用学,感觉她的表演天赋是与生
没睡醒的猫咪
2025-07-31 2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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