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男子为讨好女网友,主动发了个500元红包,聊了一段时间后,又觉得女网

云景史纪 2025-08-01 11:16:58

浙江嘉兴,一男子为讨好女网友,主动发了个500元红包,聊了一段时间后,又觉得女网友差点意思,想拿回这笔钱,就在微信上举报了这个红包,但客服说要有报警记录。不料,男子虚构聊天记录,自导自演“律师骗局”,报警谎称被诈骗。帽子叔叔到场后,三问两查便戳破了男子谎言,所谓律师电话根本不存在,关键转账记录早被删除。结果,男子悲剧了。   据闽南网7月30日报道,一个月前,宋明哲(化名)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头像靓丽的林某(化名),认为对方就是个可以谈恋爱的女孩。   起初两人聊得火热,宋明哲为博佳人好感,主动转账500元红包,可当热情消退,他开始心疼这笔钱。   宋明哲厚着脸皮要求林某退还时,对方却冷淡回应:“自愿赠与的红包,哪有要回去的道理?”随即拉黑了他。   宋明哲气急败坏,点开微信钱包申诉,却收到系统提示:“申请退款需提交公安机关报案回执。”   他深知,普通经济纠纷警察不会受理,一个歪念头悄然滋生,何不编个“被骗”的故事?只要后面撤案就没问题了。   于是,宋明哲精心导演了一场戏,先是虚构一个“律师”来电,声称自己因法律咨询被对方骗走500元咨询费。   为了“证据”逼真,他甚至伪造了抖音咨询律师的聊天记录。   7月2日晚,他信心满满地拨通了报警电话:“警察同志,我让法律骗子给坑啦!”   帽子叔叔接警后,立刻到场,一调查,却发现了重重疑点。   宋明哲提供的所谓“律师”电话根本查无此人,关键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痕迹被他慌乱删除或撤回。   当宋明哲被追问细节时,他支支吾吾,漏洞百出,在帽子叔叔犀利的追问和细致的后台数据核查下,宋明哲精心编织的谎言如沙堡般崩塌。   最终,帽子叔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宋明哲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400元。   此刻,宋明哲后悔不已,在冰冷的拘留通知书上,他颤抖着签下了名字,这不仅是八天失去自由,外加四百元罚款,还可以永远留下案底。   女网友林某认为,宋明哲主动转账500元红包,属于自愿赠与,即便是报警也没用,其无权要求退还。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结合《证据规定》第86条规定,当事人对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宋明哲之所以会发红包,目的是为了博得林某好感,转账时没有附任何条件,其既无证据证明林某虚构身份骗取钱财,也无证据表明存在明确的借款合意。在缺乏欺诈或胁迫等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该红包更符合自愿赠与性质。   宋明哲声称遭遇“诈骗”更是站不住脚。刑法中的诈骗罪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自愿付款。   本案中,女网友林某既未冒充律师行骗,也未虚构服务诱使付款。宋明哲出于好感自愿转账,完全不符合诈骗犯罪构成。将民事赠与包装成刑事诈骗,实属对法律概念的扭曲滥用。   显然,本案中林某收受红包的行为,显然不构成诈骗。   宋明哲自然知道投诉林某诈骗基本没可能,所以才会虚构编造律师诈骗的事实,继而报假警,走上了违法歧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宋明哲为满足微信平台退款要求,虚构“被律师诈骗”的警情,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秩序,占用了宝贵的110报警资源和警力,其行为完全符合“谎报警情”的构成要件,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于法有据且罚当其过。   有人说,申诉和报警都不行,宋明哲是不是就没有任何办法要回这笔钱了?   宋明哲若坚持认为款项可追回,合法途径其实清晰,先是保存原始证据,如完整微信记录、红包备注截图。   然后,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主张赠与撤销或借款返还,虽成功率低,但程序正当,仍有一定机会。   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往往会组织调解,女网友林某在调解过程中,不排除为了避免诉累,主动选择退还全部或部分款项,这样宋明哲就合法达到要回这笔500元红包的目的了。   可惜宋明哲选择了最危险的方式,伪造证据、虚构案情,这不仅让500元追索彻底无望,更令其付出人身自由、经济处罚、信用污点的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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