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湖南浏阳,一男子于酒店举办乔迁宴。期间,同村的一位村民不请自来,还在宴席上饮酒致醉。之后,该村民拒绝听从男子的安排,执意骑摩托车回家,不料,在回家途中,男子不慎掉入水沟,当场殒命。 徐先生买了新房子,也装修好了,放置了一年空房终于准备搬进去。按照习俗这搬了新家,要摆宴席庆祝乔迁。徐先生也是不含糊,不仅请了好哥们、好朋友、亲戚们,那老房邻居同村的相识也都请了去。 这本来是一件喜事,但却出了意外。村里的老王没有收到邀请,跟着大众前去坐席,一看席上这么热闹给他激动坏了。平常他就喜欢喝酒,但奈何总是没人一起,一个人喝着实没有意思,今天算是逮着机会了。 大家都是来庆祝徐先生搬新家的,也都付了礼钱,徐先生自然也要给大家一些“薄面”,主动端上酒杯开始“打圈”。这一打就是好几桌,不过徐先生也是海量,一点醉意没有。 老王虽然没有收到邀请,但是徐先生本着“来者是客”的精神,并没有嫌弃。到了老王这桌一看酒没了,还吩咐服务员再上一瓶。 老王和同桌的老蒋、老邓、老何一起敬了徐先生一杯之后,几个人把酒言欢。老王也是喝兴奋了,一杯接一杯的下肚。宴席过后,大家都散了伙各回各家。 徐先生到门口相送,看到老王要骑摩托,还拉住了他,怕他出事。可徐先生边劝老王,他还边把腿往车上迈。徐先生见状直接硬把他拉了下来,还说:“我这边安排车子,送你回去,明天摩托车我给你骑回去。” 老王表面上答应了,可当徐先生转过头照顾别人的时候,老王马上骑上车跑了。 本来刚出饭店还没有感觉晕,骑上车小风一吹,老王醉意马上涌上头来。老王骑着摩托车在路上左右摇摆,脑子反应不过一头栽进了一旁的水沟里,由于冲击力太当场就断了气。 第二天才有发现了掉进水沟的老王,交警也赶到了现场,抽取血液发现其中每一百毫升就有272.889毫克酒精,而摩托车是机动车这,已经算是醉驾了。所以交警那边认定,死者自己负事故全责。 但是老王的家属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将老王的死归咎到了主家徐先生和同桌喝酒几人的身上。将他们全部告上法院让他们赔偿40多万。 法院经过一番调查审理认为:宴席喝酒属于正常的社交行为,而且席上并未有人强行劝酒,大家互敬都是出于自愿,而且老王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有自我判断的能力。在喝酒之后,不应该再驾驶车辆。所以自负95%的责任。 徐先生作为主家,虽然有对其进行劝阻,但是并未在之后确认对方是否安全到家。综合人道主义考虑,负责剩下的5%责任,赔偿老王家属6万多元。其他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场喜宴变成悲剧,根源还是王某对规则的漠视。但法律的判决并非简单的 “对错评判”,而是通过责任划分,倒逼每个人在社交场合中多一份审慎 —— 既不高估自己对酒精的 “抵抗力”,也不低估危险发生的 “可能性”,这样才能让喜宴真正回归 “喜庆” 的本意。 对于老徐的 5% 责任,看似 “情理上有点冤,实则是法律对 “活动组织者安全注意义务” 的明确。而是法律在提醒,当组织群体性活动时,组织者对参与者的安全负有 “合理注意义务”。 尤其涉及饮酒等危险行为时,需尽到更细致的提醒、劝阻和必要的保护,哪怕对方是 “不请自来”一旦允许其参与宴席,这种基于社交关系的安全关联就已形成。
[胡瓜]湖南浏阳,一男子于酒店举办乔迁宴。期间,同村的一位村民不请自来,还在宴席
静听松风吟古韵
2025-08-01 13: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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