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不容破坏!”男子爱上一名女子,明知道女子的丈夫还是一名现役军人,他竟然还明

每日案论 2025-08-01 16:17:19

“军婚不容破坏!”男子爱上一名女子,明知道女子的丈夫还是一名现役军人,他竟然还明目张胆,继续邀请女子和他一起同居,直到他们的事情被女子丈夫发现,男子才为此付出了代价。 8月1日合肥晚报报道,王先生在部队里,洒热血,保家园,作为一名军人,面对群众有困难,他义不容辞地冲在前面,舍身保护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他是一名勇敢有担当的军人。 他深为自己是一名军人而感到自豪,平时在部队里,不是在训练场上,挥洒着汗水,强壮身体,锻炼坚韧的意志,就是在出行在执行任务的路上,他每一分每一秒,都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军人的责任。 他是一名令人敬佩的军人,但他也有柔软之处,那就是他的妻子。 每当训练结束,或者执行任务完成,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紧绷的身体和神经都放松下来了,这时他的妻子,那美丽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眼前。 每当这个时候,他是真的想他妻子了,他多希望妻子此刻能够在身边,和他度过每一个美好的夜晚。 可他是一名军人,每当有这个想法出现,他总会告诉自己,只有担当起军人的责任,他保护好大家,才会有自己的小家,他心里只能默默地跟妻子说一声对不起,他让妻子一个人在家受委屈了。 可王先生不知道的是,他的妻子此刻一点都不委屈,她孤独寂寞时,早就有人在身边陪伴。 这个人就是杜某,原来杜某是一个胆子非常大的人,他敢爱敢恨,他看上了王先生的妻子,喜欢上王先生妻子的美貌,更看懂了她的孤独寂寞,他便毫不犹豫地向王先生的妻子表达了爱意。 王先生的妻子就是徐某,徐某刚认识杜某,其实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自己的丈夫是一名军人,她不可背叛丈夫,更何况王先生深爱着她,有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丈夫,还能要求什么呢。 可是杜某却不顾徐某的丈夫是军人,他只知道徐某常常孤独,需要有人在身边陪伴,更何况徐某长得年轻漂亮,深得他的喜爱,他不愿意错过机会。 反正他觉得徐某的丈夫常年不在家,这也正是个好机会。 他大胆地向徐某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并且约徐某出来,徐某独守空房已久,杜某长得帅气又幽默,在这个时候把她约出来,她激动又心动,两人相谈甚欢,陷入了甜蜜的恋爱中。 他们不顾一切,徐某从此不再想起丈夫还在部队里思念着她,杜某也不怕有朝一日,徐某的丈夫会出现,他觉得来日方长。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有些忌讳,害怕王先生会突然回来探亲,撞见他们的事情,王先生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直到后来他们发现,他们在一起太容易了,王先生根本不会有发现的机会,因为王先生回来之前都会通知徐某的,只要两人配合得好,王先生就不会发现他们的事情。 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王先生在部队日夜思念妻子,好不容易有放假的机会,回来和妻子团聚,妻子对他却忽冷忽热,作为一个丈夫,怎么可能没有感觉到妻子的冷落。 王先生感觉到妻子有问题之后,也是暗中偷偷地调查,终于发现了徐某和杜某同居的事实。 他们实在是太嚣张了,如果他们只是偷偷在一起,可能亲朋好友都不会发现,所有人都不会发现,但是他们竟然胆子大到同居在一起,这让王先生感到震惊,更是无法接受。 他可以接受妻子的不爱他,毕竟聚少离多,但他真的不能接受妻子欺骗他,和别的男子在一起生活。 发现这件事情之后,王先生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不怪妻子变心了,他只是惊讶于杜某的胆量,明知道徐某的婚姻情况,却敢挑衅军婚,实在是目中无人。 王先生发现这件事情,他也无法接受妻子了,他也无法接受杜某的挑衅,杜某竟然敢公然挑衅军婚,破坏军婚,他要让杜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杜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杜某和徐某在一起,这本来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徐某已经结婚,并且丈夫是一名军人,她却和杜某同居在一起,他们的行为是会受到他人谴责的。 其次,杜某明知道徐某的丈夫是现役军人,他却不顾一切与徐某同居在一起,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军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军人和军嫂感情不合,可以选择离婚,但是不容他人插足,破坏军婚。 事情发生之后,杜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破坏军婚的行为呢?

0 阅读:184

评论列表

游戏人间

游戏人间

2
2025-08-02 08:48

应该好好解决戍边战士的婚姻问题,别几年辛辛苦苦守边,回来连了好老婆找不到。

猜你喜欢

每日案论

每日案论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