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银川,女子骑电动车带着女儿,被过路车辆溅了一身恶臭的污水,湿透透的,女儿

北岛社会 2025-08-02 06:17:10

太解气!银川,女子骑电动车带着女儿,被过路车辆溅了一身恶臭的污水,湿透透的,女儿哭着说:妈妈,我比赛的衣服脏了,应该让爸爸开车接我们,或者扫个带棚的车,就不会被溅湿了。女子告诉女儿:这不是我们的错,看妈妈给你“报仇”!之后女子一番操作,让网友直呼:这才是父母要做的榜样。

“做我的女儿,不会让你受委屈。”这是一位妈妈的霸气外露的话语,不仅给女儿带来莫大的勇气,还给女儿上了一课。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7月25日,下了雨,女子骑着电动车带着女儿经过一个路口,一辆路过的黑色轿车从她们边上快速经过,溅了她们一身水。

没等母女俩反应过来,黑色轿车扬长而去。

女子身上又脏又黑的污水,白鞋也被溅了满了黑点子,不禁火冒三丈,而一旁的女儿坐在电动车后面哭的满脸委屈,看着让人心疼。

女子一看女儿那委屈巴巴的小脸,眼圈含泪,再看孩子身上的衣服溅满了黑色污泥水点子,腿上也是一条一条黑色的污水痕迹,简直不忍直视。

女儿哭着对她说:妈妈,这是我参加比赛的衣服,现在脏了怎么办?我们应该等爸爸开车来接我们,或者我们扫个带棚的小黄车,污水就不会溅到我们了。

女子没有告诉女儿息事宁人,她当时就告诉女儿:这不是我们的错,不管我们在路上走,还是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被脏水溅到都不是我们的错,看妈妈怎么给你“报仇”。

女子当场报警,还拍下了娘俩被溅到污水狼狈的照片、视频留作证据。

而且,女子并没有让女儿回避,她带着女儿,让她全程参与处理此事。

很快在民警的调解下,黑色轿车车主给母女俩道了歉,并赔偿600元。

7月31日银川交警发布了这件事的视频经过,一辆黑色轿车在雨中快速行驶,经过一处低洼处,并没有减速,直接开了过去,车轮飞溅起高高的水花,“泼了”旁边电动车上的母女后,扬长而去……

而视频中被“泼了水”的母女,就是上述母女俩的遭遇。

事后,女子带着女儿一起去给民警送去了锦旗。

她说:“以爱女之名义赠予锦旗,谢君执义。此刻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双向奔赴,感谢您守护孩子的幼小心灵。”

有人看到女子这么做,称赞道,太棒了,这才是父母要做的榜样,孩子会永远记住这一天。

很喜欢这样的妈妈,必须让做错事的人受到惩罚,以后孩子也会学着妈妈的处事方法。

也有人说,不是钱的事,是一位母亲为了孩子的尊严,就是要车主回来说一句道歉。

女子在评论下回复对方说,不接受道歉,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照单赔钱就是了,谁也不惯着。

还有人说,赔600一点也不多,就女子那双白鞋被溅黑,换我直接扔了。

女子回复说,看到女儿被溅了一脸下水道泛上来的污泥,黑黑的,当时气死了都。

其实,生活中会遇到这种情况,有朋友说,有的车真的是故意的,我被恶意溅过,早上送完孩子七点不到,别的车都会避开水坑,那个车故意加速,衣服湿透透的,也没看清车牌。

要知道,没看清车牌也可以报警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雨天路面低洼处易积水,车主驾驶机动车经过时未减速,导致水花飞溅至他人,违反了“雨天应降低车速”的安全驾驶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尽管法律未明确规定“溅水需担责”,但车主的行为违反了“雨天谨慎驾驶”的安全义务,可能对行人或其他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另外,车主在雨天未减速驾驶,导致污水溅湿母女衣物,造成衣物污损,尤其是女儿参加比赛的专用服装,属于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母女有权要求车主赔偿衣物清洗费、或衣物贬值损失,如比赛服装因污损无法使用需要重新购买等。

此事中,经过调解车主赔偿600元,可能包含衣物清洗费、及精神抚慰金,以及女儿因受惊吓产生的心理不适。

那么,遇到车辆经过积水处不减速,溅人一身水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时间,记住车牌号,或者用手机拍下车辆车牌号、溅水场景、比如被溅湿的衣服等。

车主扬长而去也别慌,及时拨打110或122,说清事发经过,强调对方雨天未减速溅水,导致我们衣物污损、孩子受惊等具体情况。

最后,父母的爱,不仅是保护孩子不受委屈,更是教会她勇敢面对。你的每一次较真,都是在为孩子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

0 阅读:48

评论列表

在水一方

在水一方

1
2025-08-02 07:13

[点赞][点赞][点赞]

北岛社会

北岛社会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