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项重磅司法解释,从9月1日起,无论你跟员工怎么"商量",任何关于"不缴社保"的约定都将被法院直接认定为无效! 最高法这次的司法解释,实际上是给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补了最后一块拼图"——员工完全可以因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而且,不管员工一开始是"自愿"放弃还是被"忽悠"了,现在都可以反悔! 网友就评论: 1,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好多交了不够年限的人,退休金该如何 2,这还不简单吗 比如你是正式工,你干了两年辞职了,你也没有交够20年,那么这两年的钱算是。。。。 晒图笔记大赛
确实缺德。明明可以流地上的,你们却全都喷路上。
【1评论】
知非
员工自己不肯买社保的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