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论“奔驰女司机亮证事件”:舆论想听的不是“她不是谁”,而是“她是谁”。 有网友评论一语中的:对方查让路男子一秒钟,我们竟然查不到她? 还有网友评论:一看就是平时飞扬跋扈惯了,大概率不是第一次“亮证”了。 舆情猛于虎啊!如果当地继续“装聋作哑”,很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效应。#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客观梳理亮证前后经过:1两车相向各不相让,奔驰女司机高调表示,不让我要亮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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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论“奔驰女司机亮证事件”:舆论想听的不是“她不是谁”,而是“她是谁”。 有网友评论一语中的:对方查让路男子一秒钟,我们竟然查不到她? 还有网友评论:一看就是平时飞扬跋扈惯了,大概率不是第一次“亮证”了。 舆情猛于虎啊!如果当地继续“装聋作哑”,很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负面效应。#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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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安
奔驰姐亮证逼让路事件,处理此事应坚持“公事公办”原则,依法追责,兼顾细节,做到“不放过坏人,不冤枉好人”。 1. 亮证行为定性:关键在行为性质。若女士依法依规执行公务而亮证查询,则属合理必要;若无正当理由查询并泄露个人信息,则属严重违规甚至违法。必须依法查明,避免舆论情绪化定性。 2. 拍摄传播审视:男士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他人信息,涉嫌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乃至名誉权。在信息传播迅速的当下,此类行为影响不可逆,其合法性同样需依法审视。 3. 交通责任认定:双方在狭窄路段是否存在让行条件?按交规“上坡车先行”原则(下坡车更易控制),视频显示双方均无明显让行动作。责任划分应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而非网民情绪主导。 4. 社会心理反思: 事件也折射出值得警惕的社会心理,如“见公职就骂”、“遇富裕就批”的新偏见。监督公众人物虽重要,但应警惕滑向“有罪推定”或“网络猎巫”。理性社会应回归事实与法律,而非立场与情绪。
赠光和日月 回复 08-02 21:46
这个事件不必1234了,亮证奔驰女最恶劣,必须从重打击!!!
篇雪 回复 08-02 21:47
是不是傻带着孩子还执行公务。
小五
子弹再飞会儿?
雪狼2298113999
她是谁,谁是她。证里有个她
用户14xxx00
又来了个叻叻
用户97xxx01
因为人家有证
赠光和日月
亮证奔驰女恶劣之极!!!
海纳百川
如果当地政府真要查这女的资料,我相信最多一分钟就能公布于众
楼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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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88
希望结果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用户62xxx16
这女的很有能量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