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看到有个西瓜摊,想买个西瓜解解暑,顺嘴就问了西瓜价格,听到摊主说

洋仔说法 2025-08-02 19:15:48

江苏南京,一男子看到有个西瓜摊,想买个西瓜解解暑,顺嘴就问了西瓜价格,听到摊主说的价格,又担心缺斤少两,转身离开。不料,摊主不干了,追着男子骂街近一小时,“穷 鬼”、“晦气”等不绝于耳。这谁忍得了?男子一怒之下,狠砸4900元买了辆新三轮,直接杀到批发市场,拉回满满一车西瓜,怼到摊主隔壁,以批发价1块8售卖,远低于摊主售卖价,瞬间顾客全跑男子这儿了。摊主气得干瞪眼,男子却忙得热火朝天,心里就一个念头:“赔钱也要让你难受!”结果算账傻眼:折腾一宿,倒贴79块!网友笑劝:“兄弟,好歹加个运费啊!”男子却乐了:“钱不钱的无所谓,这口气,值了!”   8月2日,红星新闻报道了一起很有意思的斗价卖瓜的事件,引发网友们热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小伙李明(化名)穿着汗湿的T恤路过小区门口,目光被张强(化名)西瓜摊上堆成小山的翠绿西瓜吸引。   “老板,西瓜怎么卖?”他随口问道。   “两块五一斤!包熟包甜!”张强头也不抬,粗声回应。   李明犹豫了一下:“秤准吧?前两天在别处买好像不够秤……”   话音未落,张强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跳起来,黝黑的脸上青筋暴起:“你什么意思?怀疑我?不买就滚蛋!少在这碍眼!”   李明被这突如其来的怒火噎住,皱眉转身离开。   没想到张强竟推着三轮车骂骂咧咧追了上来,各种污 言 秽 语:“穷 鬼!买不起就别问!晦气东西!……”谩骂声穿透半个街区,整整纠缠了李明近一个小时,直到他狼狈地逃回小区。   “行!你不是骂我吗?我让你骂!” 一个近乎疯狂的念头在李明被汗水浸透的脑子里成型。   他直奔市场,掏出4900元,买下了一辆簇新的电动三轮车。   紧接着,他冲到大型水果批发市场,以每斤1.8元的低价豪气地批发了满满一车西瓜,稳稳地停在了张强摊位的正隔壁!   “走过路过别错过!新鲜西瓜!批发价!1块8一斤!童叟无欺!”李明的吆喝声洪亮地响起。   这价格比张强的零售价低了整整好几毛钱!瞬间,原本围在张强摊前的人群呼啦一下涌向了李明。   张强气得脸色由红转青,又由青转紫,他指着李明的手直哆嗦:“你……你故意捣乱是不是?”   李明一边麻利地给顾客称重、收钱,一边头也不抬地回敬:“谁捣乱?我做我的生意,你卖你的瓜,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法律规定了这地方只准你卖瓜?”语气平静,却字字如针。   张强被噎得说不出话,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顾客一个个被“批发价”吸走,徒劳地对着空气挥拳咒骂。   当喧嚣散去,他清点着皱巴巴的钞票和手机里的零散收入,再扣除高昂的批发成本和崭新的三轮车钱,赫然发现,忙活一整夜,倒贴79元!   但李明无所谓,就想出口气,亏就亏了,这仇必须报!   1、小事情见大道理,或许有人会觉得李明没必要斗气,但摊主张强也太过分了,不就是没有买他的瓜嘛,怎么人当街骂人呢,要知道,他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张强因顾客李明未购买西瓜,在大街上长时间当众追逐、辱骂李明,张强的行为已超出正常商业沟通或情绪宣泄的合理范围,其持续的、公开的、带有明显侮 辱性质的谩骂,已经侵犯了李明的名誉权。   除此之外,其当街骂人,属于公然辱 骂,不仅是对个人名誉的影响,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依法可以最高处10天行政拘留及1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李明没有选择报警处理,在实务中,如报警处理,多半也是会调解,在李明愿意调解的情况下,会采取不予处罚的处理方式。   2、有人说,李明有点不厚道了,其行为不是简单的商业报复,而是涉嫌不正当竞争了。   《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从条款来看,对于恶意低价倾销的行为,确实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秩序,但是,并不是说任何个人一次低价销售商品行为,就可以扰乱的,其中反垄断法要求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可见,低价倾销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还得看主体适不适合。   回到本案,李明就是个普通个体,也不是长期卖瓜摊贩,就是一时兴起,低价售卖西瓜,何况还是以批发价售卖,并不会影响西瓜售卖市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有人说,李明明显没有办理临时占道经营备案登记,涉嫌无证摆摊,可能违法了。事实上,结合《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2条规定,李明或属于在指定区域销售农副产品,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不见得会被处罚。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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