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他人合谋侵犯前女友,为何2人都只以强奸罪判11个月呢?原因很简单! 一、男

德轩讲历史 2025-08-04 14:47:33

男子与他人合谋侵犯前女友,为何2人都只以强奸罪判11个月呢?原因很简单! 一、男子第一次与前女朋友发生关系,双方都是自愿的,并不构成强奸罪,自然也就不用按《刑法》处置。 二、与朋友合谋,给其提供便利,对前女友的哭喊求救视若无睹,帮助朋友去侵犯对方,2人这才共同犯下了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普通强奸罪的量刑幅度为3—10年,但由于朋友并没有成功,属于强奸未遂,因此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光是强奸未遂,还不足以判到1年以下,之后男子亲属又主动代为赔偿了30000元,取得了前女友的谅解,这才又酌情从轻处置,2人各判11个月。 虽然是前男女朋友关系,但好歹曾经爱过,男子的行为既不道德又是犯罪!朋友也是欲望上脑,在损友的怂恿下触犯法律底线,最终自食恶果……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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