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感觉做hr刽子手挺丧良心的[流泪]司龄10年+市场策划主管快结束产假复岗了,在她休产假期间,公司招进来一个新人,签订的合同是3年,6个月试用期,和新员工沟通的是6个月的试用期,前三个月按80%发放,但第三个月后薪资按照100%发放。为什么第3个月已经按100%的工资发了,却要签6个月的试用期,懂的都懂[流泪] 但是员工本人并不知情,从入职后就特别卖力的工作,从入职第三天就开始经常性加班,周末也经常来公司加班。可员工越卖力,我们越觉得愧疚。因为从最开始,就注定她只是个短暂的”过客“。产妇复岗之时,就是她离职之日... 当然,这些是不会和员工说的。真到了那个时候,可能会找个其他无关痛痒的理由,让后者离开,到时候因为还在试用期,在操作上就要好操作很多... 只是到了那个时候,作为刽子手的hr,只好去当这个恶人。虽说在其位谋其政,这个事情我们也决定不了什么,更改变不了什么,但是总归感觉还是...唉[流泪]
注意了,。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个体小店帮员工交了社保,但员工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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