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

司徒夜啊 2025-08-10 14:55:52

“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个房间里因病过世,女子觉得这是“凶宅”很不吉利,就找对方要求退钱退房,但对方却坚持这房子很“很干净”,女子只好将他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杨女士和邻居大妈闲聊时,大妈漏了嘴:“老梅家爹走在这屋主卧的”,她当晚就吓得搬去宾馆——床头柜还留着没吃完的半瓶降血压药。

74岁老人病逝属自然死亡,不算凶宅。两审法官敲着法槌强调:只有凶杀、自杀这类横死才算法律眼里的“脏房子”。

梅先生说:“谁家老人没在屋里走过?法院都说我没骗人!”当初签合同时杨女士问“干不干净”,他当是问有没有闹过鬼。

北京朝阳法院判例把“凶宅”框死在三条铁律:非正常死亡、严重影响房价、卖家故意隐瞒。自然老去就像树叶落地,掀不动房价也改不了房本。

中介偷摸给记者递了话:“去年有客户加20万抢‘寿终房’,说沾老人福气旺子孙”。贵州山区更把百岁老人住过的屋子叫“祥宅”。

买房合同得补上这句话:“卖方承诺未发生凶杀、自杀、意外致死事件,违约赔总价20%”。别信口头“干净”,要白纸黑字锁死“非正常死亡”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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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行时8月9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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