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女子入住新房,人逢喜事精神爽,她碰到邻居就热情打招呼,结果邻居凑近她耳

烟雨评社 2025-08-10 15:14:24

贵州息烽,女子入住新房,人逢喜事精神爽,她碰到邻居就热情打招呼,结果邻居凑近她耳边,悄悄地跟她说:“你买的这个房子不太吉利啊,里面死过老人!”女子一听,瞬间感觉新买的房子有些阴森,让她毛骨悚然,于是她找原房主要退房,可原房主说:“老人都已经74岁了,因病离世属于自然规律。” 事情是这样的,杨女士看中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几乎就是她梦想中的样子:地段好,上下班方便;配套全,生活气息浓厚,她几乎已经看见自己把心爱的家具一件件搬进来,把这里打造成温馨小窝的场景。 但她对房子的“洁净度”非常在意,说白了,就是这里面有没有死过人。对她来说,这套房子不只是个睡觉的地方,更是下半辈子精神安宁的寄托。为了这件事,她一次又一次地向房主梅先生求证。 面对杨女士的郑重其事,梅先生给了她一个定心丸:“我的房子肯定是干净的。” 这句话让杨女士安心不少,2024年9月,双方顺利签了合同,办了过户。10月,杨女士欢天喜地地搬进了新家。她精心布置,享受着亲手打造的生活,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为了融入新环境,她也主动和邻居们搞好关系,没多久就和大家熟络起来。这天,她和往常一样,和一位邻居在闲聊,邻居悄悄告诉她:“你这房子,不太吉利,里头走过一位老人。” 这话像一盆冷水,把杨女士从头浇到脚。她立刻找到梅先生对质,这一次,梅先生承认了。他的老父亲确实是在这套房子里过世的,走的时候74岁,因为是得病走的,算是寿终正寝。 在梅先生看来,老人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更没必要特意告知,可对杨女士来说,这是她最在意的事,为了这个事,当初她还多次询问过。现在看来,梅先生当初的隐瞒,在她眼里就是赤裸裸的欺诈。从那一刻起,这套房子在她眼中彻底变了样。 曾经的温馨设计变得阴森,关了灯总觉得有人影晃动,连做梦都是些不吉利的事。房子从“理想家园”变成了恐惧的源头,让她夜夜失眠。她向梅先生提出退房,梅先生直接拒绝了。无奈之下,两人对簿公堂。 法庭上,杨女士认为梅先生构成欺诈,因为房屋内是否发生过死亡事件,是足以影响她购买决定的“重大事实”。梅先生故意瞒着不说,违背了诚实信用,她要求撤销合同。 而梅先生也很强硬,他认为父亲74岁病故,属于自然死亡,这和大众普遍忌讳的自杀、他杀等“凶宅”有本质区别。他觉得自己没有欺诈的恶意,合同合法有效,就该履行。 法院最终给出了裁决。法官指出,我国法律对“凶宅”没有明确定义。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指的是发生过他杀、自杀这类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因为这确实可能对买家的心理造成重大影响。 本案中,梅先生的父亲是74岁高龄因病去世,属于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构不成“非正常死亡”。因此,这套房子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凶宅”。法院认定梅先生没有告知,尚不构成法律上的欺诈,驳回了杨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一出,网上的讨论炸开了锅,一些人支持法院:“要是自然死亡也算凶宅,那全中国的房子还卖不卖了?谁家没个老人?” 但另一边,更多的人同情杨女士的遭遇。他们认为,即便法律没强制要求,可卖方也该提前说一声,这是对买家心理感受最起码的尊重。毕竟,谁也不想花一大笔钱,结果心里存个疙瘩。 这事儿也给未来的买卖双方提了个醒。对于卖方,坦诚才是最好的,总不能连诚信都没有了,这样后续也不会有什么麻烦,而对于买方,最好是看清楚,问清楚,最好是有个合同,问问附近邻居比较好。 信源:长天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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