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公司,如果完全按照劳动法的用人标准执行,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下根本无法生存。 很多大公司,甚至头部企业,以外包,外协,劳务,员工自己成立个体工商户的形式逃避劳动法的企业主数不胜数。 公司一旦做到一定规模,老板都得提醒人力,慎用新员工,慎用育龄女员工,入职前一定认真检查员工有没有怀孕,在职员工中有没有一边准备跳槽,一边在收集仲裁证据,因为恶意仲裁猛于虎, 因为员工一旦不顺心,起歪心动邪念的不在少数,想着如何算计老板,走之前敲一笔的人也不少, 这样,企业咋维持? 当企业一点自主权管理权都没有时,企业咋能办下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只保护劳动者,不保护用人单位。
公司人事部门近日发出通知,宣布下月起调整员工工资结构,新方案为底薪4000元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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