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其实早就赢了!!!
公证遗嘱再加上结婚证,
两张王牌紧紧攥在手里。
香港那边财产保全只是走一下流程,
最后还得回杭州判。
3J那份最新遗嘱没公证,
法律上是硬不过公证文件的。
信托这事更绕,
要是用公司资金操作,
股权在谁手里谁说了算。
结婚证摆在那儿,
原配没离婚就有话语权。
老宗要是用个人财产设信托,
原配有权反对;
要是用的是公司资金,
那更简单
公司现在是谁的?
这官司表面看是争产,
实际是规则和实力的较量。
宗馥莉手里攥着的不仅是文件,
更是法律框架内的主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