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还生了一个女儿!
孩子出生证上的父亲,是老公的名字。
俩人微信聊天记录,亲热地叫对方“老公”“老婆”。
都这样了,能给判老公重婚罪吗?
最近,海南的一女子把老公给告了。
因为老公在外面有了,还生了一个女儿。她还趁老公不注意时,偷看了老公的微信。
在微信里,他老公和女子都很亲热地称对方为老公老婆,简直比一家人更像一家人。
女子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老公告了。
但是审判结果却是不成立。因为老公与外面的女子并没有婚姻关系。
因为“生没生孩子”,和“有没有公然当夫妻”是两码事。
意难平的是,结婚是法律层面的事,但情感不是。造成的伤害很难抚平。
面对老公的背叛,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收集证据,以求离婚时能多分配一些共同财产。
至于老公用户共同财产抚养私生子,这笔费用,也得追回。
余生,自己和孩子好好过日子。
你们觉得这样做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