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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穿着黑色连帽衫,两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右腿还不停地哆嗦,个

当你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穿着黑色连帽衫,两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右腿还不停地哆嗦,个子大概有一米七,打扮得像个小子似的女生,在冷飕飕的天气里傻站在 203 省道十字路口,对没错,就是我,我叫清河。 其实啊,我是个写小说的,不过混得不太好,勉强算是 18 线小写手吧。 告诉你个小秘密,我卫衣那大大的口袋里,藏着一把刀,不过别担心,那是道具刀,就像魔术师用的那种。 你得相信我,我可不是魔术师,更不是要去干坏事的抢劫犯。这时候你肯定吓得要叫警察了,别急别急,听我说完。我真的不是坏人,我是个写小说的,还记得不? 我现在呢,就像是脑袋里空空的,正愁着怎么写一个公路抢劫的故事。问题是,我完全想不出那些劫匪会怎么行动,故事接下来该怎么走。于是,我就琢磨着,要不自己亲自去体验一下,算是做个实地试验吧。 你知道吗,这世界上最能说服人的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了。很多人写小说都是靠想象,但想象得太美好了,往往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安排事情,可真实的情况是,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所以,我觉得还是得自己去经历一下。 当然了,我可不想真的惹上麻烦,所以我的那些「作案工具」都是假的,就是魔术表演用的道具。而且,我也想好了,要是真被人逮住了,我就赶紧道歉,告诉他们我是个写小说的,希望能得到他们的理解。毕竟,大家听到我是个写小说的,可能不会那么生气吧。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找那些单独开车的女性或者看起来比较瘦弱的男性下手,这样他们反抗起来也不会太激烈,就算他们要揍我,我应该也能承受得住。 主意一拿定,我就开始琢磨怎么改变自己的形象了。你知道吗,跟陌生人打交道,第一眼的印象实在太关键了,长得太出众或者太磕碜都可能让人心里犯嘀咕。所以我就琢磨着把自己整得既普通又和善,让人一看就觉得亲切,这样才好接近嘛。 于是我就换上了黑色卫衣,扎了个马尾辫,看上去就像个乖乖的学生妹。我专门挑晚上十点以后,跑到城市边郊那条通往邻市的 203 省道上溜达。每当有车开过来,我就伸手拦,要是司机停了车,我就先瞅瞅,要是觉得不合适,就随便问个路打发他们走,接着再找下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