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奕博转会纠纷“击穿”cba交易管理规定。
王奕博转会青岛,按照cba“交易管理规定”,不管浙江稠州俱乐部是否愿意,事实已无法阻挡,转会即将成功,但是浙江体育局制止。
原来王奕博的人事关系在浙江体育局,他们不同意,这事成不了。
随即王奕博提出辞职,浙江体育局以出战全运会为由,暂时中断了转会。
不能说浙江体育局没有道理,他们拥有王奕博的人事权。
那么王奕博和稠州俱乐部是什么关系?
这里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暂且为“工作派遣”。
王奕博具备“双重身份”,而最终决定权在“浙江体育局”,那么带来两个问题:
1、稠州俱乐部无权获得王奕博的转会费等,也无权决定他的去留。人都不是你的,你有啥权利?
员工只能与一家单位有“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稠州俱乐部只能向浙江体育局主张权利。
2、不少cba球员拥有“双重身份”,符合“交易管理规定”,也不一定那转会,这样“规定”形同虚设,属于被击穿状态。(南京古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