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和没结婚的,一觉睡醒又破防了!
上海一男子跟朋友喝酒后,被女友一脚踹下河致其溺亡,获刑5年半!
据说是跟朋友聚完餐,又跟女友在河边喝,女友多次劝说沈某回家未果,于是生气将其踹下河里
女子表示,知道他会游泳,以为他会自己爬上来
最后法院认为:主观上不存在犯罪动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判刑5年半
有人说,现在的一些女性真的是害人精,能把男友往河里踹,到底怎么想的,以后自己过吧,别嚯嚯男人了
也有人说,杀人才判五年太轻了,家属难道不该上诉吗?
谁料想,找个对象,喝个小酒,亲自让对象送上了路!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