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小孩的抚养费,都想赖!”上海一男子自愿放弃继承父亲210万遗产,以为可以逃脱儿子的抚养费,殊不知,早就看透他的猫腻想法:必须继承! 据红星新闻8月18日报道称,上海的一位父亲,近期打起了如意算盘。因为一直拖欠着亲生儿子的抚养费,声称自己没钱。 其实,他有一份遗产可以去继承。不过,他明面上说他放弃继承,总之就是想要证明自己就是没钱。 我们来捋一捋这个案子。 2017年,梁女士跟蒋先生办理离婚,当时经过判决,二人需要共同养育自己的小孩,小辰。当时将小辰判给了梁女士。 离婚之后,蒋先生每个月开始,都需要给孩子支付1500元的生活费,一直到小辰年满18周岁为止。 但是,从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这位蒋先生就没有履行任何的支付义务,一分钱都没有支付给小辰。 对此,梁女士就起诉蒋先生,请求对蒋先生进行强制执行。但是经查发现,蒋先生名下并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因此,本次强制程序终结。 梁女士称,蒋先生父亲在2016年年底去世,他名下有一套房子以210万的价格售出,因此,蒋先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是有足够的财产赖支付小辰的抚养费的。 于是,梁女士又再次上诉,请求进行调查。但是,却发现蒋先生跟其母亲,在公证的时候有所猫腻,称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所有份额都由姐姐一人来继承。 梁女士认为,蒋先生对于自己的亲生小孩小辰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样的行为属于故意逃避支付抚养费,已经严重损害了小辰的利益。 于是,梁女士又将蒋先生的姐姐告上了法庭,请求蒋先生认定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无效,请求判决,将姐姐占有的份额还给蒋先生。 经过审理认为,蒋先生有逃避支付义务的嫌疑,并且子女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而且还需要支付到孩子成年,但是蒋先生却长期不履行义务。 为了证明自己没钱,居然放弃继承遗产,这样的行为存在明显恶意,已经损害了小辰的利益。 最终,给出的判决是,蒋先生故意放弃继承父亲遗产份额的行为无效。作为父母,就需要尽力保障自己子女的基本生活健康成长,任何形式的躲避行为都是违法的。 作为亲生儿子,可以放弃继承自己父亲的遗产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在权继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通过书面声明或者公证处的弃权声明书证明。 但是,如果为了逃避债务放弃继承,则可能存在明显的恶意逃脱行为,可能会被判定无法放弃继承权。 蒋先生就是这样的人,主观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要让自己的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如此就想要故意逃脱对于儿子抚养权的“债务偿还”,殊不知,父母债,这不是债,这是自己对孩子应尽的义务,所以他的猫腻行为,无效。 如果夫妻离婚后,判定父亲要支付抚养费,但是他一分钱不给,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根据《民典法》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确定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无论收入变化或者财产状况如何,父母都应该尽力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以及健康成长。 因此,本案中小辰的妈妈,作为监护人就可以为小辰来进行追索,要求蒋先生及时偿还该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并且后期也需要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种小伎俩,网友们早就看清了,表面上说不继承,自己想要放弃继承权,但是实际上就是转移自己应该继承的部分,私底下再让姐姐给自己就行了。 也有网友称,这个男的太恶心了,亲生儿子都不管不问,不过法律可是讲究实质的,而不是流于形式,可不会让他抵赖。 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孩子抚养成人,任何理由推脱、逃避,都是不可行的。面对蒋先生如此无耻的行为,大家都作何看法呢?
这几天好消息不断老杨直播宣布,马上就有惊喜,暂时先保密!让大家耐心等待就行,任
【4评论】【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