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太重要了!山东,一位37岁男子经媒人介绍,与一位二婚女子相识。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打算领证结婚,于是前往医院进行婚检。没想到,女方竟被查出患有严重的性病,男子还进一步了解到,女方上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出轨多人而离婚的。
男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便将女方告上法院,要求退婚并返还68000元彩礼,法院判了。
据潇湘晨报8月20日报道,山东37岁的张先生,总算让急得嘴角起泡的父母盼到了婚事,可一场婚检,却让全家人的心凉了半截。
事情是这样的,在家人的催促下,经媒人介绍,37岁的张先生终于与刚离婚不久的女子花某相识,两人因为相处融洽,于2024年9月订了婚。
张先生为此向女方支付了66000元彩礼。
看到张先生的人生大事终于定下来,父母别提有多高兴,逢人就说:“总算能抱孙子了。”
领证之前,按照惯例需要做婚检,张先生身体很健康,没有任何毛病。
但轮到花某时,医生却把张先生拉到一旁,支支吾吾地说:“这姑娘现在的身体状况,恐怕不适合结婚。”
张先生追问详情,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花某哪里是什么“妇科病”,竟然是难以治愈的严重性病,而且她之前根本就没提过。
更让张先生感到恶心的是,后来才得知,花某上半年和前夫离婚,就是因为多次出轨被发现。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这婚自然是结不成了。
张先生随即和花某摊牌,让她退还彩礼,可对方只愿意退还一小部分。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花某返还彩礼,并支付自己为防止性病感染所花费的5000元医疗费。
花某隐瞒自身疾病的行为,遭到了广大网友的痛斥:
有人说:“这女的也太缺德了吧?明知道自己有这种病还瞒着谈恋爱、收彩礼,这和骗钱骗婚有什么区别?前夫跟她离婚是因为出轨,现在又来祸害别人,还有一点道德底线吗?”
当然,对于张先生做婚检的做法,大家也纷纷点赞:“还好他多长了个心眼,不然真要是结婚后才发现,导致他也患上疾病,麻烦就大了!”
那么,这里面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1、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简单来讲,这是为了保障婚姻双方的知情权和婚姻自主权。
要知道,在被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显然对他或她是不公平的。
在本案中,即便张先生在婚后才发现花某隐瞒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事实,张先生仍然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只不过此时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会更大。
2、张先生还没有和花某进行结婚登记,他当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根据《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在本案中,张先生与花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并且花某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过错行为,张先生要求花某返还彩礼,法院应该予以支持,并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返还比例。
最终,法院结合相关具体情况,判决酌情由花某向张先生返还42700元彩礼。
3、本案的发生也再次凸显了婚检的重要性!
婚检就像是婚姻里的“安全镜”。
就像张先生一样,如果不是婚检及时查出问题,他可能就稀里糊涂地走进充满隐患的婚姻,到时候不光感情受挫,可能连健康都要搭进去。
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