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爱!”浙江杭州,一男子家中失火,妻子被困大火中。男子急坏了,两次拼了性命

雷雷说趣 2025-08-28 16:45:16

“这是真爱!”浙江杭州,一男子家中失火,妻子被困大火中。男子急坏了,两次拼了性命冲入火场救妻,最终夫妻俩都被严重烧伤,尤其是妻子伤势更重,光治疗费就要20万到30万元,这让本来不富裕的家庭瞬间雪上加霜。目前,有爱心人士已经募捐了1万余元,但依旧杯水车薪。 据齐鲁晚报果然视频8月27日报道,44岁的李先生是安徽阜阳人,他从20多岁时就来到了杭州打拼。之后娶了妻子王女士,生了两个儿子。 前两年,李先生在杭州搞了两个夜宵摊,一个做炒饭一个做烧烤,生意虽然不是很火,但也能维持生计。大儿子已经参加工作,而小儿子跟着一起经营烧烤摊。 这么多年下来,生活虽然十分平淡和辛苦,但王女士从未有怨言,一直陪着李先生打拼,这让李先生十分感动。 8月17日傍晚,李先生和小儿子准备烧烤摊所需要的食材等,王女士则在家中准备饭菜。 突然一声“砰”的爆炸声从家中传来,随后大火从家中冒出,玻璃被震得四散。 李先生意识到情况不妙,他立即让小儿子打消防电话,随后不顾自身安危冲向大火中,他要将王女士带出来。 然而火势实在太猛,李先生第一次进入后,很快因为高温灼烧而不得不退了出来。 之后,李先生找到一床棉被裹在自己身上,再次冲入火海中。由于屋内烟雾弥漫,根本看不清,而李先生手中所持的灭火器也用完了。 情急之下,李先生从后门厕所把防盗窗强行砸开,然后进入屋内将已经失去意识的王女士救了出来,整个救援过程在5分钟左右。 后经诊断,李先生和王女士均被严重烧伤,但王女士的伤情更加严重,已经伤及了呼吸道。 目前,王女士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尚未度过危险期。而即便度过危险期,医生告诉李先生,后续的治疗费至少要二三十万元。 据李先生所说,其80多岁的老父亲在老家长期卧床,需要花钱请人照顾;老家的房子前两年借钱盖的,借的钱还没还清。所以这二三十万对李先生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事发后,李先生的摊子也不出了,两个儿子轮流在医院陪着王女士,而李先生也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灼伤,坚持要陪着王女士。 不少网友得知李先生两次冲入火场救妻的事迹后,纷纷选择了捐钱,目前已经募捐了1万余元。 有网友表示,李先生是个有担当的男子汉;有网友直接转账,并备注了:“祝嫂子早日康复”、“一点心意,别放弃”。 李先生收到捐款后特别感动,说自己没什么文化,不知道咋感谢大家,只能通过媒体向好心人们道声谢,表示会永远记住这份恩情。 有网友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当地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嘉奖。 其实李先生的行为只能说是感动中国,尚无法达到见义勇为的标准。 在法律上,见义勇为的表现特征是,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注意,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 比如:民警或者消防员冲入火场救人,他们的行为不能定义为见义勇为,因为救人是他们的法定职责。 本事件中,李先生虽然不是民警或消防员,但他是王女士的丈夫。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里的扶养义务,不仅包含了经济上的供养,还应当包含生活中的相互帮扶和救助。 由此可见,救助义务可以视为扶养义务的自然延伸,当夫妻一方处于危难时,另一方应当及时提供救助。 因此,李先生救助王女士是其法定的义务,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 还有网友表示,怎么才捐了这么点?看个明星演唱会,买几千元的票眨都不眨眼,看到这种正能量的,却才捐了1万多元。 其实这种说法就有点道德绑架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个人对自己所掌握的钱财,都具有相应的支配权,他们爱怎么用就怎么用,爱给谁花就给谁花。 捐款一定要是自愿的,否则也就失去了意义。而已经捐出的款项,则无法再要回,哪怕捐赠人反悔也不行。 最后,有网友表示,如果有保险的话,应该能报销不少,所以买点保险还是有用的。 虽然有不少人一直吐槽保险公司如何如何,但不可否认,在这种时候保险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至少能给李先生节省下一笔医疗费用。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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