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位网友评论,
说马筱梅喜欢玩偶,
大s也喜欢玩偶,
不知道是不是刻意模仿。
我问她,
难道玩偶是大s的专利吗?
她喜欢玩偶,
别人就不能喜欢,否则就是模仿。
结果这位网友回复说,
别人谁都可以,唯独她(马筱梅)不行,不应该避嫌吗?
当粉丝因为喜欢一个人,
而憎恶另一个人的时候,
这个人连呼吸都是错的,
干什么都会被粉丝们指责,
既然如此,
她又何必在意你们的看法?
偶像在意粉丝的看法,
去迎合粉丝,
做粉丝喜欢的事。
那是偶像需要粉丝的支持,
就像商家喜欢消费者一样。
偶像迎合粉丝,是因为粉丝能给她带来好处。
偶像有宠你们的义务!
但别人没有,
何况是你们厌恶的人,
你们讨厌她,不看她就是,
何必对别人求全责备,
处处指点。
我年少时也曾追过星。
但也没魔怔至此!
(图片为自拍,信息来自网络,个人观点,无不良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