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送孩子返校,临时将车子停在路边的停车场,结果在收到缴费通知并被收了9元

时刻纯真 2025-09-01 09:01:36

上海,男子送孩子返校,临时将车子停在路边的停车场,结果在收到缴费通知并被收了9元停车费后,却被贴了违停罚单。男子不服:既然收了我停车费,为啥还要罚我钱? 据看看新闻报道,8月22日,杨先生的孩子要返校。因为孩子是住校的,这次返校要提前搬宿舍,于是,杨先生在这天的早上7点20分左右到达了学校附近。 到达后,杨先生将车子停在了附近的一个停车场,这个停车场属于智慧停车区域,会自动识别车辆并计算停车时间。在此之前,杨先生曾数次在这里停车并缴费。 这次,杨先生和往常一样,停好车后就带着孩子搬宿舍去了。8点02分,杨先生收到了停车场的收费提醒。8点59分,杨先生终于忙完了,他来到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开,结果大老远就看到车窗上贴了一张纸。 杨先生心里一颤,暗叫不好,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一看,果然,驾驶室那边的玻璃上贴了一张罚单。 杨先生揭下罚单一看,上面说自己违停,他心里非常纳闷,自己停在停车场,为什么说自己违停呢? 杨先生四处张望,这才发现路边有一块禁停标志,上面写着该路段上午的7.30到8.30之间是禁止停车的。 而这个牌子是正对马路的,杨先生停完车后走出来时,牌子正好背对着他,导致他根本没看见。而在这一个多小时里,杨先生还被收了9元钱的停车费。 杨先生非常不满意,既然给他贴了罚单,为什么还要收他停车费?既然收了停车费,是不是就说明他停车合法? 于是,气不过的杨先生找了调解员,调解员介入后,通过多方了解,终于搞清楚了怎么回事。 原来,杨先生停车路段在7.30之前属于夜间停车时间,夜间停车是按次收费,杨先生在7.20开始停车,因此被收了夜间停车费5元。 7.30到8.30是禁停时间段,这期间是不收费的,但是从8.30开始,到杨先生8.59分驾车离开的这段时间是收费的。 该停车场停车15分钟以下的收费2元,15分钟到30分钟收费4元,杨先生停车29分钟被收费4元,加上夜间停车的5元,一共9元。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完全是按照规定来收的。 另外,民警也出面解释了,给杨先生贴罚单时,已经第一时间给他发了信息,只是当时杨先生正在忙着给孩子换宿舍没看到。 那么,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分析?杨先生在停车场停车却被罚款到底合法吗?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杨先生停车路段,路边已经设置了明确的禁停标志,表明该路段在上午7:30到8:30之间禁止停车。 这是交通管理部门基于该路段的交通状况、通行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目的在于保障道路的安全与畅通,符合法律赋予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 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禁停标志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虽然杨先生将车停在了停车场,但停车场位于禁停路段范围内,杨先生在禁停时段停车,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民警给杨先生开违停罚单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后,杨先生认为,既然收了停车费,就不应该罚他钱,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停车场的收费规定与交通法规中的停车规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并不等同于赋予车主在违反交通法规禁停规定下停车的合法权利。 停车场收费是依据其自身的收费规定,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范畴。 从法律角度看,停车场收费是因为杨先生使用了停车场场地资源,按照既定收费标准进行计费,这表明停车场的收费行为是独立于交通管理执法之外的商业服务收费行为。 杨先生提出的疑问,为什么收了停车费还要罚他违停,实际上,停车费的收取与违停处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杨先生在禁停时间段内停车,尽管处于停车场区域,但该时段停车场对应的路段是禁止停车的,杨先生的行为违反了禁停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虽然说民警给杨先生贴罚单是按法律行事,停车场收杨先生停车费也是有理有据,可也有网友提出,如果停车场给杨先生发的不是收费通知,而是禁停提醒,这种事是不是就能避免了呢?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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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温暖之源

温暖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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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0:21

我们县城学校门口停车是不贴条的,还有警察在学校门口疏导和保护安全。保证学生安全入校是第一选择。

时刻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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