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8岁女孩在情人节当天,收到了同学送的一条价值2万多元的项链。后来才得知,这条项链是男孩妈妈的私藏。对方妈妈得知后笑着说“既然送出去了,就不用收回来了”,但女孩的妈妈还是在第二天坚持把项链归还了。 情人节那天,汤女士像往常一样去学校接女儿朵朵放学。刚走到校门口,朵朵就背着书包朝她跑过来,小脸上带着几分雀跃又有点拘谨:“妈妈,今天同学送了我一条项链!我本来不要的,他硬塞给我。” 汤女士心里“咯噔”一下——八岁孩子送的“项链”能是什么样?她低头一看,朵朵脖子上果然挂着一条细细的链子,吊坠是颗小巧的钻石,在夕阳下闪着细碎的光。 凭她的经验,这绝不是小孩子玩的塑料饰品,更像成年人戴的铂金钻石项链。她赶紧扶着女儿的肩膀问:“这是谁送的?快告诉妈妈。” 朵朵歪着头想了想:“是班上的小宇呀。我们平时总一起玩,他今天突然从书包里拿出来,往我脖子上一戴就跑了,我喊他还回来,他说‘送你了’。” 小宇是朵朵的同班同学,汤女士见过几次,是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她越想越不对劲:这孩子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 汤女士赶紧掏出手机,翻出之前加的小宇妈妈的微信,拍了几张项链的照片发过去:“您好,打扰了,想问下这条项链是您的吗?朵朵说这是小宇送她的。” 消息发出去没两分钟,小宇妈妈就回复了:“哎呀,这确实是我的!怎么会在朵朵那里?这条项链是我前阵子花两万多买的,一直放在首饰盒里,我还以为放忘了地方呢。” 汤女士松了口气,还好找到了主人。她赶紧说明情况:“估计是小宇偷偷拿了您的项链,今天送朵朵了。明天我把项链给您带过去还您。” 没想到小宇妈妈发来个大笑的表情:“嗨,多大点事!肯定是这小子看今天情人节,瞎胡闹呢。既然他都送给朵朵了,就不用还了,我挺喜欢朵朵这孩子的,就当是给孩子的小礼物。” 看着回复,汤女士却犯了难。她知道小宇妈妈是客气,但这可不是普通小礼物——两万多的项链,就算是成年人之间送礼都算贵重,更别说两个八岁的孩子了。 她皱着眉想:孩子们不懂事,觉得“送礼物”是表达友好,可家长不能顺着这份“天真”,不然孩子容易对物质产生错误认知,觉得收贵重礼物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她认真回复:“您别这么说,这太贵重了。孩子们现在就是单纯的同学情,哪能收这么贵的东西?再说朵朵才八岁,我也不想让她从小习惯收别人的贵重礼物。明天我一定给您送过去,您别客气。” 挂了电话,汤女士蹲下来看着朵朵,轻轻把项链摘下来收好。朵朵仰着小脸问:“妈妈,为什么要还给小宇呀?他说送我了。”汤女士摸了摸女儿的头:“因为这条项链太贵重啦,是小宇妈妈的东西。 同学之间想表达友好,送个小贴纸、小橡皮就很好呀,这么贵的礼物,我们不能收。”朵朵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汤女士却暗下决心:明天一定要尽早还回去,这事可不能含糊。 第二天一早,汤女士特意提前半小时到了学校门口。等了十来分钟,就看见小宇妈妈牵着小宇走来了。汤女士赶紧迎上去,从包里拿出装着项链的小盒子递过去:“实在不好意思,让您费心了,项链给您带来了。” 小宇妈妈还想推辞,汤女士笑着按住她的手:“您真别客气。孩子们现在主要是好好学习,这些贵重东西太早接触也不好。小宇这孩子有心,但咱们当家长的得把把关,您说是不是?” 小宇妈妈听她这么说,也不好再坚持,接过盒子笑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这妈妈太细心了,该谢谢你才对。回头我也得好好说说小宇,不能乱拿东西送同学。” 看着她们走进学校,汤女士心里总算踏实了。她站在门口笑了笑,想起昨天的事,觉得又好笑又暖心——八岁孩子的“情人节礼物”,带着幼稚的认真,倒比成年人的客套多了几分纯粹。 但她随即摇摇头,暗自提醒自己:孩子的世界需要守护,这份纯粹更该远离物质干扰,现在让他们安安心心读书、在操场上疯跑打闹,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那么,既然是小宇送给朵朵的,那么朵朵妈妈如果不归还是否合理呢? 《民法典》第十九条表明,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独立实施的仅限纯获利益及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 。 小宇送项链,因项链是妈妈财物,他无权处分,赠送行为无效。 8岁孩子对贵重项链价值无清晰认知,其“赠送”是单纯同学情谊表达,并非基于对财产价值和赠与意义的理解。 若朵朵妈妈不归还,易让孩子对财物获取和价值产生错误观念,不利于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金钱观。 关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智慧生活9月1日报道。
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吉林,男子七夕送给妻子一个项链,第二天早上起来没看到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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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了
小仙女:两万块就像订个娃娃亲![滑稽笑]
KFLT开封田勇
小男孩就想早点下订,被你们破坏了!
正道
哈哈,8岁知道情人节快乐送礼物了?牛逼
昨天
棒打鸳鸯,手撕青梅脚踏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