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70多岁老太在饭店当众掀一女子的短裤,女子用手阻拦,还被老太打了一拳。

精致的老汉 2025-09-10 15:55:37

四川内江,70多岁老太在饭店当众掀一女子的短裤,女子用手阻拦,还被老太打了一拳。女子气坏了,随即把老太推倒在地,并导致老太受伤。事后虽然女子赔偿给老太200元医疗费,可老太家属仍不满意,先是选择报警,又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5800元。法院这么判了! 那是 2024 年 6 月下旬一个炎热的中午,25 岁的刘悦身着短裤,与朋友在饭店内愉快地用餐,享受着闲暇时光。就在这时,70 多岁的张老太走进饭店,径直走向刘悦,毫无征兆地伸手去掀刘悦的短裤。这一荒唐且冒犯的举动,瞬间让刘悦愣住,她满脸惊愕,大声质问:“老人家,您这是做什么!” 刘悦怎么也想不到,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位陌生老太会做出如此行径。 本以为张老太只是一时糊涂,刘悦选择了隐忍,和朋友继续用餐,可没过一会儿,张老太再次上前,又一次伸手去掀刘悦的短裤。刘悦忍无可忍,迅速用手挡住张老太的手,并言辞激烈地制止。然而,张老太像是被彻底激怒,突然抡起拳头,重重地打在刘悦的肩膀上。这一拳,彻底点燃了刘悦心中的怒火,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她猛地一把将张老太推倒在地。由于用力过猛,张老太重重摔倒,后脑勺着地,疼得发出痛苦的呻吟。而在推搡过程中,刘悦的手臂也被张老太抓伤,留下了几道血痕。 饭店里瞬间乱成一团,众人纷纷围拢过来。有人赶紧查看张老太的情况,有人则掏出手机报警。很快,张老太的家属赶到现场,看到张老太受伤,情绪激动地要求刘悦赔偿医药费。刘悦满心委屈,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气氛剑拔弩张。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经鉴定,张老太的伤情为轻微伤。但进一步检查发现,张老太患有精神病,伴有听力及语言障碍,属于无行政责任能力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3 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不过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尽管如此,警方依然认定张老太掀刘悦短裤及打人的行为违法,只是因其特殊情况,对张老太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张老太的家属以张老太的名义将刘悦告上法庭,要求刘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5800 余元。他们认为,刘悦推倒张老太的行为导致了伤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详细审查了案件事实,认为事发时正值炎热夏季,在公共场合,张老太当众无故掀刘悦短裤,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刘悦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属于违法行为。刘悦对其进行阻挡是合理反应,且在阻挡过程中遭到张老太击打。依据《民法典》第 181 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才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在此案中,刘悦将张老太推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张老太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老太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们辩称,张老太掀刘悦裤子是因为刘悦裤子外露,是好心帮忙,反而是刘悦先动手打人;而且刘悦面对年迈且无威胁的张老太,完全可以避免造成伤害,其推倒张老太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此外,他们还依据《刑法》第 18 条、第 20 条规定,称精神病人在特定状态下实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侵害,对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并提供了一份关于刘悦的行政处罚书,试图证明刘悦有伤害行为。 二审法院经审理,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法院指出,不法侵害指的是违反法律,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行为。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合法。刘悦在公共场所无端被张老太掀裤,还手挡时又遭一拳,随后推倒张老太,其目的是制止张老太的继续侵害,行为并未超过合理限度,整个过程中刘悦不存在过错。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判决,清晰地向社会表明,法律在面对此类复杂情况时,会综合考量事实细节与法律规定,既保护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正当防卫的权利,也不会因侵害者的特殊身份而模糊责任界限。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种突发状况,每个人都应保持冷静、依法行事,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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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pfhu

pfhu

6
2025-09-10 16:25

罚款,停养老金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2
2025-09-10 20:38

监护人干什么啦?刘女士应该起诉她的子女监护不到位。

用户10xxx57

用户10xxx57

1
2025-09-10 21:02

有病就收监

半月方塘

半月方塘

1
2025-09-10 20:01

就是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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