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男子发现自己放在婚房的几万元现金丢了,和未婚妻一起去报了案,可未婚妻却神色慌张。经询问,女子承认自己打扫婚房时,把钱拿走了,女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可事发后2周,男子和女子领证结婚,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并且男子谅解了女子,最终女子的结局让人不可思议。 李先生和刘某订完婚后,因为太忙,有几万元的礼金和红包,来不及去银行存起来,就暂时藏在家里,想着等有空了,再去存一下。 2024年12月27日,李先生打算把钱拿去银行存起来,可他打开柜子后,却发现放在里面的现金不翼而飞了。 他急急忙忙找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到这些钱,心生疑惑,叫来了未婚妻刘某,问她整理东西时有没有看到这些钱。 刘某表示自己没看到,并让李先生在好好找找,是不是记错了藏钱的地方。 两人把家里里里外外又仔细地翻找了好几遍,连家里的犄角旮旯都没放过,可还是没有找到那笔钱。 李先生有些傻眼,家里门锁完好,平日里除了自己和未婚妻外,也没有其他人过来,这些钱怎么会好端端的没了呢。 实在没办法,李先生只好带着刘某,一起去报了案。 可警方介入调查后,却发现刘某神色慌张,回答问题也总是闪烁其词,有作案的嫌疑。 在警方的询问下,刘某承认钱确实是自己拿走的。 她和李先生订婚后,帮忙一起打扫房间,偶然发现了李先生藏在家里的那几万元现金,她心里生出一股贪念,偷偷把钱给拿走了。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盗走李先生数万元现金,明显属于盗窃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刘某和李先生属于未婚夫妻,就在事情发生后两周,李先生和刘某领证结婚了,两人成为了合法夫妻。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虽然刘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她和李先生还只是未婚夫妻关系,但后来两人领证结婚,在法律上成为了夫妻,也就符合了“家庭成员”的范畴。 李先生冷静下来之后,觉得自己是要跟刘某过一辈子的,他出具了谅解书,原谅了刘某的行为。 最终,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检察机关对刘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刘某因为一时的贪念,差点毁了自己的幸福,好在李先生的宽容和法律的人性化处理,让她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得不说,刘某是幸运的,有一个很爱他的未婚夫,如果李先生不肯原谅他,或者两人没有领证结婚,那么刘某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即使面对金钱的诱惑,也要坚守原则,不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荔枝新闻 2025年9月11日 关注@律觀法说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用的什么计?”江苏淮阴,女子和丈夫领证才2个月,还未来及办婚礼,丈夫就因公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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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树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努力向上
李先生的彩礼钱有没有给?没给的话就血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