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87岁的大爷,在老伴去世之后,大爷跟保姆领取了结婚证。领证之后,因为家

芹姐说法 2025-09-13 17:59:11

上海,一位87岁的大爷,在老伴去世之后,大爷跟保姆领取了结婚证。领证之后,因为家庭矛盾,大爷的孙女带着两个人,三次上门来打砸,把大爷的房屋砸成废墟。大爷居住的这套房子已经过户给孙女,现在孙女准备卖房,大爷提出瓜分50万,之后离开上海去云南定居。孙女称只肯给40万,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红星新闻9月1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一位大爷年过八旬,夫妇俩年事已高,为了方便照顾生活,大爷聘请了一位住家保姆。三人共同居住多年,老太太去世之后,大爷就跟保姆去领取了结婚证。 领证之后,保姆开始撺掇大爷把居住的这套房子纳入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难道不是大爷的吗? 原来,早在多年前,大爷家中拆迁,当时按照人口分配,大爷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被分配给自己的孙女,当时也做了产权过户。 过户的时候,大爷表示,房子产权可以给你,但是还是需要提供居住权。当年孙女也表示同意,这套房子可以让大爷一直居住下去。 时间流转,回到大爷领证。自从保姆上位之后,她一直想着房子这块,因此才惹恼了孙女。孙女跟爷爷提出,准备将这套房子给卖掉。 大爷听到之后,非常着急,跟孙女说,你要是卖掉房子,那我该住在哪里呢?孙女指出,房子卖掉之后,她可以拿出40万给爷爷。 还没等大爷答应,孙女直接就把房子挂出去售卖,没多久,房子卖掉了,200万房款暂且进入了孙女的口袋。 因为分款还没谈妥,大爷称,自己要50万。这一点,孙女不答应。大爷说:“你不答应,我就不会搬走。” 这么一说,就给孙女气的,第二天,就带着两个人过来强迫老人搬离。甚至拿起棒槌,对着屋内的各类生活用品进行打砸。 这给大爷气坏了,没想到从小带到大的孙女,到头来就这样对自己。大爷称,这孩子从小父母就离世了,是自己一把屎一把尿的给拉扯长大。 最后,不仅房屋砸的一塌糊涂,还把自己的马桶也搬走了。孙女临走之前,还大笔一挥,在家门口写了一行字:房子已售、产权已过户。 这几个大字,沉痛的撕裂了大爷的内心,大爷说,这套房子,是自己早年的拆迁房,是自己赠予给孙女的。现在,却要来赶自己走。 对此,孙女则表示,这套房子,是当年按照户口分配所得,属于自己的安置,并不是爷爷的赠予。而且自己也对爷爷也没有赡养义务,因为他还有两个儿子。 有知情人称,这个孙女现在这样对待爷爷,是当年保姆联合爷爷,对奶奶进行伤害,这才导致奶奶被气死。所以孙女内心有一定的遗憾。 现如今,房屋纠纷事件还在审理中,相关部门主张孙女要履行承诺,保障老人的居住全力,需要保证老人的居住权、直到百年(去世)。 1.孙女带人进爷爷的屋内打砸,这个行为是否犯法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随意进屋内打砸,这个行为具有随意性、破坏公共秩序的特征,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孙女随意就带着两名男子,进入爷爷的房屋进行打砸,这个行为较为恶劣,如果追究,三人均会被行拘。 根据《刑法》规定,未经许可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此举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女带着人,随便就带着人,连续三次进爷爷屋内打砸。随便进私人住宅,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会被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随意入侵他人住宅,打砸他人私有财物,如果打砸造成的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此举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进入他人的屋内破坏财产,对家内的物品打砸,可以根据损失来确定是否立案。如果财物损失达到5000元,这样的行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老人照顾孙女长大,孙女对爷爷具备赡养义务吗? 孙女对爷爷,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赡养义务由子女承担,孙女孙子对祖父母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 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是如果老人长期抚养孙女,如本案的孙女早年失去双亲,缺乏生活来源,爷爷将其抚养长大,因此,从这个抚养事实来看,孙女要赡养自己的爷爷。 3.口头承认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没有办理居住登记,老人可以依法居住在房屋内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要登记进行设立,仅凭口头协议或者书面合同,如果没有及时登记,则不产生物权效力。 本案中中的大爷指出,早些年孙女口头承诺,可以让其居住养老,但是没有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因此,如果凭借这一点,完全不能胜诉。但是最后法律凭借“法无外乎人情”的准则,协调处理之后,孙女也答应履行承诺。 亲情关系,在财产、房产面前,一不小心就会撕开遮羞布。对于本案,您又作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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