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陈某借钱不还,债主林某一气之下发了个短视频吐槽,反被陈某起诉了。陈某认为林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导致自己现在都借不到钱了,要求林某道歉并赔偿。林某气坏了:欠钱怎么还能这么理直气壮?最终的判决结果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 据红网红视频报道,陈某和林某本来是很好的朋友关系,陈某多次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向林某借款,林某出于朋友之间的情意,没有拒绝,把钱借给了陈某。 可到了还钱的时候,陈某却只还了一部分,还是有很多欠款没有还给林某。林某多次找到陈某催促他还钱,可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这让林某对这个好友彻底失望了。 林某不得已,起诉了昔日的好友陈某,要求陈某限期归还剩余的欠款。 同时,感到失望的林某越想越生气,为了发泄心里的不满情绪,他发了一条短视频,文字里指名道姓的说,陈某是个骗子,到处借钱,大家千万不要上当,并且配上了陈某的一张照片。 很快这个视频被陈某看到了,陈某不但没有感到羞耻,反而非常气愤,认为林某没有权利把自己欠钱的事情公布于众。 陈某想到林某用起诉的办法让自己还钱,那自己也起诉林某,告他侵害自己的名誉权,让林某赔偿。 在庭审的过程中,陈某坚持自己的主张,认为林某公布的视频里,提到自己名字,发布自己的照片,明确示意自己欠钱不还。 这不仅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还降低了自己的信誉,已经没有人愿意借款给自己了,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林某停止侵害,为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对自己的不良影响,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林某虽然已经删除了这条视频,但还是感到非常无无辜,认为自己只是在视频里展示了事件的真相,既没有夸大其词也没有胡编乱造,更没有污蔑陈某,并没有损害陈某的名誉权。 至于陈某的信誉度降低借不了款,那完全是他自己造成的。因此,林某请求驳回陈某的请求。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林某有没有侵害陈某的名誉权呢? 1、法律是如何对名誉权进行定义的? 陈某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有维护自己名誉权不被侵害的权利。陈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要求侵害赔偿。 林某在视频用文字表述,陈某是个骗子,到处借钱,大家千万不要上当。 至于陈某信誉度的降低,要看他在以往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其他民事主体对陈某的整体评价,而不能凭陈某自己的感觉来判定。 陈某也无法举证没有人愿意借款给自己和林某发布的视频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最终认定,林某没有侵害陈某的名誉权,陈某的请求被驳回。 信誉是一个人的无形资产,信誉的高低,取决于他人对自己的总体评价,欠钱不还,还不希望被别人知道,没有信用,还要维护自己的名誉,任何人都不能既干着违法的事情,又不想受到法律的约束。 对于这一事件,您还有那么观点,欢迎留言讨论,
江西南昌,两名女孩凌晨一点左右在某餐馆吃夜宵,邻桌一名穿白色汗衫的醉酒男子起身经
【2评论】【8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