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子花220万买下350万的法拍别墅,入住后,物业竟让交50多万物业费。女子:不是我欠的,凭什么让我交!法院判决亮了! 对王姐来说,这不仅是一次购房,更像是多年打拼的成果和对生活的一次奖励。她幻想着搬进来后,可以布置自己的小花园,周末邀朋友过来聚会,还可以在宽敞的客厅里举办家庭聚餐。 这份喜悦没持续多久。刚把家具搬进别墅的第三天,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敲开了王姐的房门。 王姐心想,这应该是例行的入住手续或交接工作,可是等工作人员开口的时候,她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王女士,您好。根据我们物业的记录,您的房屋目前有未缴清的物业费,总额超过五十万元。”工作人员平静而严肃地说。 王姐愣住了,心脏猛地一跳:“什么?我才搬进来,物业费不是我欠的!凭什么让我交?” 工作人员继续解释:“根据物业管理规定,房屋过户后,新的业主需要承担房屋的物业费用。现在房子是您的,这笔欠费就由您来缴纳。” 王姐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 她当时脑海中浮现的,是自己购房时合同里那条明确的说明:“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她回想起与中介和银行签合同的每一页文字,心中无比委屈。 “我买房子的时候,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水电费和物业费等欠费,买受人需自行核实。前业主欠的费用,我没有责任。我已经支付了房款,合同里也没有规定我要替前业主还欠费。” 王姐愤怒地回应。 物业工作人员摇了摇头,语气依旧坚定:“王女士,房屋交易不会影响物业费缴纳义务。这是我们的规定。” 王姐当场火了:“你们这是找错人了!欠费的人是前业主,你们应该去找他,不是来找我!我为什么要替别人还钱?” 这场争执最终以物业将王姐告上法庭收场。王姐心里既委屈又焦虑,她从未想过,买一套房子竟然会因为前业主的问题,陷入法律纠纷中。 她找了律师,详细讲述了自己买房的整个过程以及合同条款的明确规定。律师也表示,这是典型的“买房者不应承担前业主欠费”的情况。 在法庭上,物业公司坚持认为,房屋已经过户到王姐名下,物业费是与房屋绑定的债务,理应由现任业主缴纳。 王姐则拿出合同,指出合同明确约定了前业主欠费与她无关,并且自己在购房前并未收到任何物业欠费的告知。法官听取双方陈述后,仔细核查了合同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 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最后,法官做出了判决:王姐无需支付前业主遗留的物业费及滞纳金,物业公司必须自行向原业主追缴。 这个判决一出,王姐长舒了一口气,她终于如释重负,能够安心入住自己梦寐以求的别墅了。 案件很快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微博、知乎、抖音上,网友们纷纷热议此事。有人说:“物业也太过分了吧,明明欠费的是前业主,还要来找新买家讨债,简直欺人太甚。” 也有人表示:“好在法律还在,这么明显的合同条款,法院判得很对。” 还有部分网友分析物业公司可能是为了维持现金流或试图强硬手段催缴欠费,但在法律面前,这种操作显然站不住脚。 王姐也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她写道:“买房原本是人生中的大事,没想到遇到这样的事情。 感谢律师和法官,让我可以安心入住自己的家。也提醒大家,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核实前业主的欠费情况,并保留好合同条款。” 她的这条动态很快被网友转发,引发更多人关注购房合同细节和物业费缴纳问题。
天津,一女子花220万买下350万的法拍别墅,入住后,物业竟让交50多万物业费。
牧童的娱论
2025-09-14 1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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