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老人随家人一行七人一起游西湖,到了一个景点,家人去买票,老人坐在旁边石凳上歇脚,突然意外发生,老人头后仰摔落在地上,送医治疗半年后去世,家属认定景区没尽到安全义务,石凳没靠背,故一纸诉状将景区告上法庭,索赔77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老人70多岁了,2024年3月24日,老人和家人一起游西湖,家人去买票,老人走累了就去旁边一石凳上坐着休息,石凳高度约40厘米,没有靠背,不知怎的,老人突然就后仰摔倒了,保安3分钟内赶到,将老人送医。 可老人还是没挺过去,在同年11月8日,因呼吸衰竭离世。 老人离世后,家属悲痛万分,一纸诉状将景区告上法庭,一开始索赔77万元,后来庭审时改成28万元。 家属认为,景区石凳高度低又没靠背,后面还没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景区没设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景区得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但景区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自己没责任。事发区域是停车场到景区的过渡通道,不是核心游览区,石凳本身就是防护设施的一部分;河道边有护栏,能起到安全警示作用;老人摔倒可能是因为当天阳光太强烈,有点眩晕,这属于意外事件;再说了,老人摔倒后,景区已经及时施救,家属没陪在老人身边,没尽到看护责任。 最后,法院站在了景区一边,判决景区没责任,驳回老人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家属一分钱好处赔偿没捞到。 看到法院的判决,网友拍手称快,法院坚决不和稀泥,老人不幸离世虽然令人悲伤,但是作为老人家属,不能无底线无原则的要求景区赔偿。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一出事推卸责任找别人的麻烦。 景区不是保险箱,不可能把每个角落都做到绝对安全;家属自己没有尽到看护责任,不能把老人的安危都推给景区。 这次法院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 ,支持法院!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
浙江杭州,老人和家人去景区玩,买票时,老人找了个石凳歇脚,结果一个没注意,后仰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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