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的这一泡尿很贵。海底捞原本要的是两千万,最后判下来是220万,普通家庭很难

猫咪不吃鱼鱼 2025-09-16 10:09:23

海底捞的这一泡尿很贵。海底捞原本要的是两千万,最后判下来是220万,普通家庭很难还上,虽然是应该给个教训,但这个代价也是很高。 有网友说: 这个可以上诉,虽然做的不对,但这个赔偿金额也很离谱,海底捞给顾客的赔偿金额是一种自发行为,不是必须的赔偿,所以不应该作为损失的赔偿依据。打个比方a同学调皮在学校操场挖了个坑,b同学踩坑里摔了一跤擦破了点皮,学校说我给b同学赔偿100w来体现学校对同学的关怀,然后在向a同学索赔100w,这样合理吗。 虽然不是谁弱谁有理,但是赔偿的出发点应该要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比如富豪开个1亿的豪车上路,被路上普通工薪阶层不小心撞了,当然要赔偿,但是如果实打实赔几千万,就有点强人所难了,这是逼迫普通人为了自己一个失误要卖儿卖女,这不应该是立法的精神。 这个判罚总感觉有点问题,感觉直接损失和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比如所有厨具销毁和当天退单这是企业自主决策的,目的是挽回商誉,并不是行为本身直接带来的损失。商誉损失也是个不能量化的东西。企业所有诉求损失和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都要打个问号)没有必然的联系,被告人的行为并未犯罪。感觉企业只能以侵犯名誉权来起诉,但名誉权这个东西到底价值多少说不好,被侵权以后损失多少也算不明白(那种通过营业额变化的说法无法证明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一审判罚的标准不是那么理所当然很容易被攻击,后续可能等事件平息以后双方会调解,如果被告人家里经济能力实在不允许家里老人被逼无奈直接店里自杀只会是三输,这个店可以直接关门了,舆论立马转向对商誉造成更大的伤害什么损失都比不上逼死人,法院和法官也会因为判罚造成更恶劣的事件发生被人们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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