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
如果成都女子家门口被杀一案,凶手被轻判。
那以后精神病就会成为免死金牌,
同时精神病鉴定也会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我发现精神病总能准确找到合适的人下手。
受害者母亲说凶手大二就辍学了,
如今35岁,单身离异,
工作感情都不顺,疑似心生妒忌报复社会。
大家仔细琢磨一下细节:
凶手带刀在女孩家门口徘徊,
她没有无差别攻击,而是直接拿刀刺杀女孩。
不是刺一刀,而是刺十三刀,
这说明凶手本身就有预谋
就想在杀戮中释放自己的快感。
如果不判死刑,只怕同样的剧本会反复上演。
到时候凶手先杀人,然后再鉴定自己精神失常,
只要串通好一个精神病医生就能逃脱制裁
个人就可以直接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是何其荒唐!
法治社会需要不断进步!
精神病攻击正常人,不能免刑罚
行为残忍应该严厉处刑。
必须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