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

沛山评生 2025-09-16 17:24:50

奇葩!湖北黄梅,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用蛋黄派诱骗一精神异常的女子来到虾棚内,意欲与其强行发生关系。不料,男子与女子刚有接触,就因为受不了对方身上的异味而放弃。事后,男子涉嫌qj,最终获刑9个月,如何评价此案? 9月16日,潇湘晨报公布了一起奇葩的qj案件。 今年1月28日,也就是除夕当天,男子洪某在前往自家虾棚贴对联的路上,与在路边的女子王某相遇。 王某因智力发育有问题,行为举止明显与常人不同。 洪某见状,遂起歹心。便拿出一块蛋黄派将王某引诱至虾棚住处。 随即,洪某便开始对王某实施侵权。 然而,在此过程中,洪某因闻到王某身上的异味实在太重,最终不得已而放弃。 可即便如此,洪某事后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方以qj罪对其提起公诉。 洪某不明白,对方明明没有表现出抗拒的状态,且自己也都主动放弃了,为何还会构成犯罪呢? 1、本案中,洪某主要涉嫌的是qj罪。 所谓qj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上侵犯的是父母的性自主权。 经医学鉴定,王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简单来说,王某没有表现出抗拒的姿态,不代表她就是自愿的。 而是因为其精神原因,王某无法分辨出来自己受到伤害,进而进行抗拒。 因此,洪某对患有精神病人实施侵权同样要承担责任,且因为伤害弱势群体,更应从重处罚。 2、从洪某具体的实施过程来看,其构成qj中止还是未遂呢?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可见,中止犯比未遂犯在责任承担上相对更轻。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洪某在已经着手实行qj过程中,虽然遇到了王某身上有异味这一情况,但这并不属于足以使他无法继续实施犯罪的客观障碍,他仍然有能力和条件继续完成qj行为。 然而,洪某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了犯罪,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而所谓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如果洪某是因为被他人发现、制止,或者因自身身体突发疾病等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实施犯罪,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显然,洪某并非属于“无法继续”这一情况,故不构成犯罪未遂。 最终,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以qj罪(中止)判处洪某有期徒刑9个月。 对此,有人说,“还是给洪某判的太轻,对于这种恃强凌弱、乘虚而入的人,应当要加以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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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liyuan20051028

liyuan20051028

10
2025-09-16 23:13

请问怎么证明对方不是自的?

路过男孩 回复 09-17 05:49
对精神病人和未满14周岁的女人下手自愿和不自愿都是构成强奸罪。

用户10xxx83

用户10xxx83

8
2025-09-16 23:36

胡说八道

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

6
2025-09-17 00:20

什么异味,狐臭救了她?

掃黃隊長林sir 回复 09-17 02:12
几个月没洗澡或大小便姨妈没人处理[哭笑不得]

自由自在随心所欲 回复 掃黃隊長林sir 09-17 02:24
[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6xxx06

用户16xxx06

4
2025-09-17 03:51

关键是谁举报的

用户11xxx25

用户11xxx25

3
2025-09-17 01:31

严惩凶手!

用户19xxx02

用户19xxx02

3
2025-09-17 01:01

女的精神上有障碍并不等于生理需求上有障碍,恰恰是在诉讼指证上缺乏可信度

(¨冥狱゛判官

(¨冥狱゛判官

2
2025-09-17 02:35

荷尔蒙吸引失败[并不简单]

timothy_guo

timothy_guo

1
2025-09-17 03:42

进去和不进去有去别的

岁月无声

岁月无声

2025-09-17 05:49

狗日滴瞎举例子!凭啥是湖北黄梅?!

沛山评生

沛山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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