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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47,证券简称:锐科激光)发布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14:0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8人,董事马泳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李安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其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外,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