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事故发生后,司机第一反应是什么?肯定是查看伤者情况对不对?但最近在浙江余姚,有个保时捷司机可真不是这么做的!他撞伤人后不救不报警,反而当着伤者的面熟练换车牌 —— 这到底是交通肇事,还是早有预谋的违法?
事情发生在 5 月 2 日的余姚 S206 嘉余线,这条路上每天都有不少通勤车辆。当天一位摩托车骑手正正常靠右行驶,没成想一辆黑色保时捷突然从左侧逆行车道冲了出来,看样子是想借道超车。可对面正好有辆白色轿车驶来,保时捷司机为了避让,猛地打方向切入顺行车道,直接就把摩托车撞飞了!骑手重重摔在地上,摩托车更是滚到路边的沟里,想想都知道得多疼。
但接下来的画面,连围观群众都看傻了!保时捷司机下车后,眼睛都没往伤者那边瞟一下,反而快步走到自己车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一块蓝牌,三下五除二就把原本的黄牌卸了下来换上。整个过程连一分钟都不到,动作熟练得让人后背发凉 —— 他到底练过多少次,才能在这种时候还这么从容?直到换完车牌,他才慢悠悠地走到骑手身边,可这时骑手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后来送医检查,骑手确诊手臂骨折,后续还得面临长期康复。
好在正义没缺席,5 月 5 日余姚市公安局发布了警情通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但问题来了:他只是危险驾驶吗?换车牌的行为算不算加重情节?后续处罚会有多严?
从法律上说,周某逆行超车撞人,已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一般判 1 到 6 个月拘役。但他还有两个关键违法点:一是事故后换车牌,属故意变造机动车号牌,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单这一项就记 12 分、罚 2000 元;二是未及时救伤者,虽暂未认定逃逸,但结合换牌的逃避行为,法院很可能认定 “情节恶劣”,最终大概率顶格判 6 个月,还得吊销驾驶证。更关键的是,若后续伤者伤情鉴定升为重伤,周某可能涉交通肇事罪,刑期直接提至 3 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保险公司会以他违法在先拒赔商业险,所有赔偿都得他自己承担。
其实这起案件最让人寒心的,不是违法本身,而是司机对生命的漠视。他下车时哪怕有一秒钟想过 “先救伤者”,都不会做出换车牌的荒唐事。交通法规从来不是束缚,而是保护每个出行人的安全底线 —— 不管你开的是保时捷还是普通家用车,车轮下的生命都同样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