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2天,提出离婚,不仅要前夫把百万房产给自己,还要求前夫再给自己1000万元

不吃饭的玲玲 2025-09-19 14:34:32

结婚42天,提出离婚,不仅要前夫把百万房产给自己,还要求前夫再给自己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不给就举报前夫及前夫的公司!拿到房子和660万元补偿后,还不知足,继续威胁前夫,最终把前夫逼上绝路、跳楼自杀!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使对方陷入恐惧心理,并基于该心理交付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罪中的,数额较大是指以2千元至5千元以上为起点。多次是3次及以上。“数额巨大”是指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翟欣欣在与前夫离婚时,没有索要房产和精神损失费的基础,但不仅向前夫索要房产和巨额精神损失费,还采用胁迫手段逼迫前夫,已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8年了,吃着人血馒头,逍遥快活了8年的翟欣欣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即便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最终还是被严惩!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赔偿丈夫家属7万余元损失。一点也不冤枉!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害人终害己!翟欣欣的结局,可谓是令人大快人心!也再次给那些借着婚姻、感情欺骗、敲诈钱财的人当头一棒! 此外,也借本案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牢记没有过不去的坎!想不开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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