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后,为了给孩子看似幸福的成长环境,两人仍然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后

社会情报站 2025-09-19 15:33:48

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后,为了给孩子看似幸福的成长环境,两人仍然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后,男子发现前妻经常夜不归宿,还和另一个男子有往来亲密,他便怀疑自己的前妻出轨,还摸清了所谓“情敌”的身份。为了报复情敌,男子开车接连撞了情敌好多下,导致情敌身上多处骨折,还损害了旁边的许多辆车。 据现代快报9月18日报道,二零一七年,邹某与前妻李某结婚,两个人生下了一个孩子。 可没过几年,两个人就频频吵架,终于,在二零二二年离了婚。 离婚后,他们为了给年纪尚小的孩子一个看似幸福的成长环境,便仍然生活在一起。 二零二四年,邹某发现李某经常夜不归宿,虽然两个人早已离婚,但邹某仍然对前妻心生不满,怀疑她出轨。 邹某翻看了李某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发现李某近期和一个男人冯某联系很密切,便认为李某和冯某有一腿,产生了报复冯某的想法。 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下午,邹某决定行动了。他拿了一把匕首放到车上,出发去寻找冯某。 通过多方面对冯某的打听,邹某摸清了他的一条必经之路,在那条路上等着冯某。 没过多久,邹某看到冯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在确认清楚冯某的身份后,他一脚油门猛地向冯某撞过去。 电动三轮车一下子被撞翻了,冯某也摔倒在地。邹某下车看了一下冯某的情况,发现他只是受了一点点伤,便再次上了车,起步向冯某撞去。 冯某不知道邹某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但他见邹某依然开着车向自己撞来,便赶紧爬到了路边停着的车中间,以此来躲避邹某的撞击。 邹某没能成功撞倒冯某,他心有不甘,虽然路边的几辆车已经受损,但他依然向后倒车,连续两次撞向了冯某。 冯某躲在车中间,没有受到重伤。但是,旁边的几辆车被邹某撞得严重受损。 案发后,邹某拨打了120和122,但是并没有提自己开车撞人的事,而是谎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救护车赶紧把邹某送进了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发现邹某全身多处骨折,已经构成了轻伤二级。 民警通过调监控,发现事实并非邹某所说的交通事故,而是邹某故意开车撞人。 那么,这件事中都涉及到了哪些法律问题?最后又会怎么判呢? 一审后认为,邹某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冯某死亡的前提下,仍然故意多次开车撞向冯某。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邹某在连续撞击冯某多次后,因冯某躲在旁边停着的车中间,没有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因此,邹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彻底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综上,一审后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六年,没收作案工具越野车,赔偿冯某各项损失十二万余元、以及两名路人车辆维修费两万余元。 而至于对前妻的怀疑,冯某并拿不出证据。更何况,他与前妻已经离婚,不存在婚内出轨一说。 同时,冯某虽然在案发后报了案,但他一开始却没有说自己开车撞人的事,是民警调监控发现后他才承认的,因此,其不属于自首。 最终,二审驳回了邹某的所有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那么,您对这件事有何看法呢? 素材来源:现代快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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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1xxx44

用户11xxx44

2
2025-09-20 05:42

轻了,像这种带有杀人性质,只是特殊情况,没能实现。而不是它主动放弃的,最少15年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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