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和前婆婆的纠纷还真不少。有个案例,前婆婆拿着和儿子婚前签的《租房协议》,追讨前儿媳7万多房租、物业费和供暖费。协议约定每月租金3000元,可儿子没按约交租金,物业费等也一直是婆婆付,法院就判前儿媳不用付,毕竟父母为子女提供住房合常理,这要求太离谱。 还有广东一女子,离婚后被前公婆起诉索要75000元“带孙费”。法院认为,女子已履行抚养义务,公婆帮忙带娃是基于亲情的自愿无偿行为,也驳回了诉求。看来离婚后,前婆婆追讨钱财的事儿不少,但法院还是会依据事实和常理来判决。 婆媳纠纷 离婚财产争议 《 以上内容来字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