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救援队成被告,“复旦18驴”情景再现,有悖人性,只图自己平安,却不提徒步者该承担的责任。 秦岭4.21失联事件遇难者家属起诉公益救援队,商业救援队,爬山同行人员,事发地生态保护部门,起诉原因,怪他们救得不及时。 9月17日,庭外公益救援人员五味杂陈,说好心去救人,他们未收一分钱,却成为了被告,以后有山地救援是去还是不去?救还是不救? 另外一支商业救援队已于今年6月解散,看来内心也伤得不轻。 人命关天,不管是公益还是商业救援队,他们是与家属心情一样的,但违规进入秦岭,本身就存在很大的生命威胁,不仅仅是对徒步者,救援人员也一样。 最终,人死了,家属的心里落差太大,不反省遇难者自身问题,却将责任推到救援人员等方面。 这就是屡次没让这些徒步者承担非法闯入,浪费社会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的后果,从理所当然变成了不如意就反咬,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没人得讹点钱。 救活了会感恩吗?“复旦18驴”就是例子,他们的命是命,却无视救援人员的生命,哪怕孙宁海民警为了他们失去了生命,他们照样大囗吃饭,没参加追悼会,采访都是追着采的,要急于回家,甚至还面带笑容,现场记者气得想骂人。 2018年,四川的郝大爷救了溺水儿童,反被家属索赔93万。原因是男孩妈妈责怪郝大爷不该先拍照再救人,耽误了时间,使儿子成为了植物人,认为郝大爷救人是想成名。 当救援还要承担索赔的风险,被家属到处败坏名声,以后谁还敢去救,不仅公益救援队不可能有,商业救援队也不敢去赚这个钱。 有人说支持家属起诉!这给未来徒步者教训和警示,让徒步者不敢集体行动,让救援者不敢救援,加大徒步风险,血淋淋的教训,会让徒步者对大自然怀有敬畏之心,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家庭也承担起了监管作用。 我觉得对于这种非法进入保护区的行为应该纳入法律惩治,一切后果自己承担,自然就没人敢去挑战了。
刷到上海这位35岁姑娘的征友帖,我才算真懂了什么叫“成年人的清醒”!复旦硕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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