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1000块你能接受不?”
内蒙温女士在一妇产医院检查后,始终发现下体不适。
时隔20天后,竟然取出一卷已经发臭的纱布。
当谈到解决方案的时候,医院的行政人员口气极其不好。
表示最多赔偿温女士1000块,不然就没得其他办法了。
而且还说,这只是一件小事,说她有点小题大做了。
原来,在手术记录中,医生已明确标注一卷纱布压迫止血。需温女士在24小时后到院取出。
然而,并未有人告诉她此事,以至纱布遗留体内长达20多天。
网友评论:
医院已经明确告知了压迫止血啊,要求24小时到医院取出,自己错过了时间还乖怪医院,当然医院没有回访电话也有责任,可自己才是第一责任人吧
36年前我爷爷做阑尾炎手术.手术后肚子发炎一直查不出什么原因.去世后才发现肚子里有一块纱布
关键是医院术后的告知注意事项,是不是已经告知了本人,或者是陪护人员。
若没有告知,让病人毫不知情,这责任就在院方。
若已经告知,病人未遵医嘱,院方则无责任。
在体内存留20多天自己没有感觉吗?为什么不早点去医院检查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