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和妈妈一起逛玉器店,妈妈因为买手镯和店主价钱谈不拢发生了争执。
没想到女儿突然发疯摔碎一堆玉器,满地狼藉中,几万元标价的玉石七零八落。都说"玉无价",赔偿时按售价算,妥妥一笔天价。
可妈妈一句"女儿有抑郁症,不用担责",真能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抑郁症不是免责金牌,即便因病行为失控,监护人也得承担民事赔偿。
用病情当挡箭牌,不仅对商家不公平,更是对法律的误读。
意外谁都不想发生,但拿病症当借口逃避责任不可取。
你觉得商家该如何维权?遇到这种情况,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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