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9月19日和9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9月28日。应发出及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均为14份,且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4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两项重要议案:1.申设华夏银行资金运营中心:该议案获得全票通过,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华夏银行总行部分部门组织机构调整优化:同样全票通过,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第2期)》以及《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此次董事会决议,或对华夏银行未来的资金运营效率及内部管理优化产生重要影响。